龚俊峰说:
1、什么是保密协议?什么是竞业禁止?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的相关保密事项。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保密约定,既可以以保密条款的形式写入劳动合同,也可以单独拟定一份保密协议。两种形式效力是相同的。保密协议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专门约定有关保守商业秘密权利和义务的文件。 竞业禁止又称竞业限制,是指负有特定义务的员工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一定期间内,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认知的企业同类的经营项目。竞业禁止协议是规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竞业限制期内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文件。 2、保密协议需要企业支付补偿金吗? 保守商业秘密是员工的法定义务,企业与员工约定保密协议是基于对企业商业秘密的保护,目前并没有法律规定必须要求支付保密费。(是否有地方性文件规定签订保密协议必须支付补偿金的规定以当地政策为准)。 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工作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理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在《刑法》第219条中有对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界定: 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因此,涉及商业机密泄露的行为可能涉及侵犯了刑法保护的商业机密法律关系。也就是说一旦出现上述情况,就不能单独考虑《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了,还要结合《刑法》予以考虑。 3、竞业禁止补偿金的支付标准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对竞业禁止补偿金没有明确的规定,但在司法解释四中,间接提及了可支持的经济补偿金标准,即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接触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的30%或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标准,两者取其高。用人单位可以此为参考。 4、竞业禁止的周期一定是2年吗? 《劳动合同法》规定,竞业禁止的最长期限是2年,但并非意味所有的竞业禁止协议的期限都要约定为2年。因为竞业禁止协议的期限越长,劳动者受到的竞业限制的时间就越长,用人单位支付的补偿金额度也越高。因此,在实际确定竞业禁止期限时,用人单位应该综合考虑其行业所处的特点、商业秘密的保质期限,保密技术的更新速度,劳动者所掌握商业秘密的价值等多方面因素。 5、企业未及时支付竞业禁止补偿金会有什么后果?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司法解释(四)》第八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了竞业禁止和经济补偿,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因用人单位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可以请求解除竞业禁止约定,人民法院应对此予以支持。即劳动者可以选择继续履行竞业禁止协议并要求用人部门支付经济补偿,也可以主动选择解除竞业禁止协议。 6、竞业禁止补偿金必须是货币形式吗? 竞业禁止补偿的意义在于弥补劳动者因择业受限而减少的工资,因此法定的形式只能是货币,而且金额还应该确定。 7、员工违反竞业禁止协议,企业应该如何约定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劳动者违反竞业禁止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但并未对违约金额度的标准进行界定。 实际操作中,很多企业约定的违约金额度远远大于公司支付的补偿金标准。但是这种做法是不可取的,本着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劳动者的违约金应该大致和企业支付的补偿金大致相等。同时本着对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保护,可以适当提高违约金的金额,提高劳动者的违法成本。以此达到同时保护劳动者权益和企业商业秘密的目的。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后,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按照约定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至工作交接时未约定支付经济补偿的,竞业禁止条款对劳动者不具备约束力。 8、用人单位应该如何举证劳动者的竞业行为? 一般情况下,需要签订《竞业禁止协议》的都是企业的高管或核心技术人员。但是在实际工作中,用人单位的取证难度较大。比较常用的方法是通过企业公示信息系统,查看员工是否担任股东、董事会,监事会或企业法定高管等职务。如果实在无法取证,用人单位也可以向法院、仲裁机构申请调查取证。 9、竞业禁止协议约定的补偿金可以在员工在职的时候作为工资的一部分发放吗? 有很多企业将员工的薪酬拆分成很多部分,其中一部分便是竞业禁止协议补偿金,这种情况同样不可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司法解释(四)》答记者问中,提及竞业禁止补偿金不能包含在工资中。只能在劳动关系结束后,在竞业禁止期限内按月发放给劳动者。 10、用人单位可以在竞业禁止期限内解除协议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司法解释(四)》解释,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请求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时,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在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时,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额外支付劳动者三个月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我的点评
1、什么是保密协议?什么是竞业禁止?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的相关保密事项。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保密约定,既可以以保密条款的形式写入劳动合同,也可以单独拟定一份保密协议。两种形式效力是相同的。保密协议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专门约定有关保守商业秘密权利和义务的文件。 竞业禁止又称竞业限制,是指负有特定义务的员工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一定期间内,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认知的企业同类的经营项目。竞业禁止协议是规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竞业限制期内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文件。 2、保密协议需要企业支付补偿金吗? 保守商业秘密是员工的法定义务,企业与员工约定保密协议是基于对企业商业秘密的保护,目前并没有法律规定必须要求支付保密费。(是否有地方性文件规定签订保密协议必须支付补偿金的规定以当地政策为准)。 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工作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理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在《刑法》第219条中有对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界定: 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因此,涉及商业机密泄露的行为可能涉及侵犯了刑法保护的商业机密法律关系。也就是说一旦出现上述情况,就不能单独考虑《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了,还要结合《刑法》予以考虑。 3、竞业禁止补偿金的支付标准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对竞业禁止补偿金没有明确的规定,但在司法解释四中,间接提及了可支持的经济补偿金标准,即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接触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的30%或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标准,两者取其高。用人单位可以此为参考。 4、竞业禁止的周期一定是2年吗? 《劳动合同法》规定,竞业禁止的最长期限是2年,但并非意味所有的竞业禁止协议的期限都要约定为2年。因为竞业禁止协议的期限越长,劳动者受到的竞业限制的时间就越长,用人单位支付的补偿金额度也越高。因此,在实际确定竞业禁止期限时,用人单位应该综合考虑其行业所处的特点、商业秘密的保质期限,保密技术的更新速度,劳动者所掌握商业秘密的价值等多方面因素。 5、企业未及时支付竞业禁止补偿金会有什么后果?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司法解释(四)》第八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了竞业禁止和经济补偿,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因用人单位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可以请求解除竞业禁止约定,人民法院应对此予以支持。即劳动者可以选择继续履行竞业禁止协议并要求用人部门支付经济补偿,也可以主动选择解除竞业禁止协议。 6、竞业禁止补偿金必须是货币形式吗? 竞业禁止补偿的意义在于弥补劳动者因择业受限而减少的工资,因此法定的形式只能是货币,而且金额还应该确定。 7、员工违反竞业禁止协议,企业应该如何约定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劳动者违反竞业禁止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但并未对违约金额度的标准进行界定。 实际操作中,很多企业约定的违约金额度远远大于公司支付的补偿金标准。但是这种做法是不可取的,本着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劳动者的违约金应该大致和企业支付的补偿金大致相等。同时本着对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保护,可以适当提高违约金的金额,提高劳动者的违法成本。以此达到同时保护劳动者权益和企业商业秘密的目的。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后,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按照约定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至工作交接时未约定支付经济补偿的,竞业禁止条款对劳动者不具备约束力。 8、用人单位应该如何举证劳动者的竞业行为? 一般情况下,需要签订《竞业禁止协议》的都是企业的高管或核心技术人员。但是在实际工作中,用人单位的取证难度较大。比较常用的方法是通过企业公示信息系统,查看员工是否担任股东、董事会,监事会或企业法定高管等职务。如果实在无法取证,用人单位也可以向法院、仲裁机构申请调查取证。 9、竞业禁止协议约定的补偿金可以在员工在职的时候作为工资的一部分发放吗? 有很多企业将员工的薪酬拆分成很多部分,其中一部分便是竞业禁止协议补偿金,这种情况同样不可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司法解释(四)》答记者问中,提及竞业禁止补偿金不能包含在工资中。只能在劳动关系结束后,在竞业禁止期限内按月发放给劳动者。 10、用人单位可以在竞业禁止期限内解除协议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司法解释(四)》解释,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请求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时,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在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时,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额外支付劳动者三个月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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