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急什么?你不是说“有员工反映”吗?只是反映而已,鬼知道是不是事实,当然,也不能当儿戏。但是不是不应该“听风就是雨”,甚至让自己乱了阵脚呢?
我认为,对待这事儿,可以这样来处理:
1、让他说详细点
他既然反映入职前有犯罪记录,那就可以顺势深入了解下去,而不能停留在模糊信息。
比如:何年、犯啥事儿、里面待了多久、何时出来的等,如果他本人也了解不多,就可以问他“谁了解更多一些”,就可以让了解的线索不断。
获知这些信息后,可以找相应的公检法核实一下真实性。然后根据实际情况就有了初步处理的意见了,请接着往下看。
2、知会相关人员
如果该员工反映的信息不属实,则不在继续讨论下去,但可以批评其反映情况前一定要核实、不能胡乱讲。
只要反映的信息全部或部分属实,HR都不要私自决定去核实或做出处理意见。而应当向技术部负责人和HR的公司主管领导反映所了解的情况,以及准备去相关部门核实情况,去征得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但嘱咐知悉人,在事实未清楚前,一定要高度保密,这既是尊重事实,也是保护该员工。
知会他们后,一方面是获得他们的支持和建议,另一方面让他们做好可能出现对员工进行相应处理的思想准备。到时,即使由HR做出处理,但他们也是知情人,理应支持HR及公司的决定,而不会说“不知情”。
3、与技术部领导沟通
通过公检法等部门核实属实,不管是什么性质的犯罪,作为HR,都应一视同仁、同等处理,即按入职前未如实告知公司这一事实,不管转正与否,也不管签的什么性质的劳动合同,单位都可以按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来处理,即及时辞退并无任何补偿。当然,单位的规章制度里,还需有这样的条文规定才行,否则,师出无名,就会陷公司于尴尬之中。即使没有这样的具体详细规定,也是可以晓以厉害而劝退的。
针对这样的事实和规定,HR应当事先告知技术部负责人,这是HR的职责,没有任何宽大处理的权限。也就是说,如果该负责人想保留该员工,就需要去公司领导那里疏通解释说明。当然,如果不想保,就得考虑如何将该员工的工作分摊到其他员工,因为新招员工不可能马上到岗的。
另外,还要考虑不要给部门其他员工留下一些负面影响,就容易与HR密切配合来处理此事。
4、劝退该员工
不管技术部领导和公司领导有什么想法或意见,作为HR来讲,一定是要劝退该员工的。
HR可以在掌握或核实了该事件基础上,直接找到该员工,让他先自己陈述该事件,然后说明入职前未如实告知公司的后果,让他理智接受。
当然,为照顾到彼此的情面,可以劝他主动离职,公司是可以不做辞退处理。这事儿,就这样化为乌有,更不能在员工之间进行教育和宣传,权当招聘工作的一次教训,即为什么没有把背景调查做细致。
如果技术部负责人或公司领导有意要留该员工,HR也应讲明:按公司规定是应该给予辞退的,另外,他在那种情形下犯罪了,难免今后在工作或生活中不出现类似情形,拥有的成熟做法和心理,其胆量就会更大一些,真容易再犯,还不如在其他领域会不会这样,如果领导们都不愿意放弃这个人才的话,最好还是留下一些书面认可的东西,这样,HR才可能答应的。
5、别冲动
估计不少HR认为我的看法有失公允,其实,先不说我的认为,我们把这事儿放在全社会来看看:
如果入职前把犯罪事实告诉用人单位,估计没有哪个单位会录用,这是为什么?不是他原来犯罪的事实,而是怕他今后再犯,因为,犯过事儿的人,比没犯过事儿的人,更容易再犯,为什么,因为他们的胆量更大,这一点,你认可不?如果入职前不告诉用人单位,今后任何时候只要用人单位知晓了,也可以按规定及时辞退的,对吧?也就是说,对他来说,告诉也不对,不告诉也不对,但不告诉,也许可以蒙混过关,至于能够工作多久,就看运气吧,所以,他一定不会“告诉用人单位”的。
不认可也没办法,至少多数单位会不录用他。如果你是这个单位的HR,知道后也不会录用他,对不?如果调查核实犯罪事实属实的话,作为HR的你,你也不敢不辞退他,如果你这样做了,你的领导会怎么认为你?其他同事会怎么看你?今后处理其他员工事件时,你还什么制度、原则、公平可言?
所以,奉劝想冲动的朋友,凡事要深思,行动前更要三思,一旦犯了罪,在公检法等部门就有了记录,这个烙印是会跟随你一生的,你是抹不掉的,有了它,你在就业、婚姻、交友等方面一定会受到许多歧视和限制,虽然不会明文规定,但一定会有潜规则的。
不要怪他人世俗的眼光和死板的思想,只能怪自己当初的冲动,冲动是要付出代价的,你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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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楼 梓芙
学习了!
40楼 谈一谈
不太同意楼主的说法,主要对照公司试用期有没有这样的规定。劝退不退,骑虎难下。
39楼 谈一谈
不太同意楼主的说法,主要对照公司试用期有没有这样的规定。劝退不退,骑虎难下。
38楼 谈一谈
不太同意楼主的说法,主要对照公司试用期有没有这样的规定。劝退不退,骑虎难下。
37楼 泡莫相离
学习
36楼 大风小翼
学习受教。
35楼 Anne希
打卡
34楼 鸳鸯
#赞赏# 一如既往的全面!秉俊哥,赞
33楼 nevugu
不是恶性犯罪,也要给人一条活路。
景行山野
@nevugu:恩,大多数情况下大家都是不敢录用的,我觉得要看具体犯罪是什么并且是怎么犯罪的。
32楼 lucyzhu
个人感觉也有点不太好,具体要看情况而定,有时候个人感觉给别人多一些宽容,多一些理解,犯过一次,或许就改过自新也是有的,
31楼 red wan
感谢分享!!!
30楼 木木妍妍
感觉不能一棒子全部打死吧?感觉这样处理有点偏激。 虽然他是有案底错过错事,但是他们改过自新重新开始也有可能啊 如果都像你说的辞退他们,他们无班可上无工作可做,不是变相的促使他们再犯罪吗?
OYN婉
@会说话的蜗牛:赞成
ellentian
@会说话的蜗牛:话是这么说,不说HR,就说用人部门,有几个领导知道这情况能不存意见的?心里肯定第一个怪HR招人不审查
29楼 舞蹈王子
员工有犯罪前科,不能因此而剥削别人改过自新的机会。无论是从个人情感还是社会角度去看待,都不能将这些事情与本人能力挂钩,也不能带有色的眼睛去看别人。了解清楚之后,可以坦诚的与员工及其直系领导沟通,并让员工自己选择去留。
56号小短腿
@舞蹈王子:赞同
兮兮子
@舞蹈王子:很赞同
28楼 S_1343749006
谢谢分享
27楼 红果果one
感谢分享,坚持学习!
26楼 心开天籁
我遇到过真实的案列,一个员工来应聘,说的很坦诚自己才从监狱里出来。当时确实心里就忐忑了,从能力值上来说还是可用的,但从风险的角度上来说又冒险了。本来他不说也不会去查的,没想到这个人这么坦白,虽然后期没有合作,但还是经历了,
25楼 DreamyQ
学习了,感谢分享
24楼 暮雨纤尘
可以因为有犯罪前科辞退了?我记得好像是不可以吧。所以即使要辞退也需要换个其他原因吧。
23楼 LNSBDHR
谢谢分享
22楼 LNSBDHR
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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