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几位群友咨询职工退休年龄,特别是女职工退休年龄的问题,笔者就此整理了相关规定,并针对咨询问题进行了分析。
规定检索
一、国家层级规定
1、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第四条规定,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的。
2、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国发[1978]104号)第一条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3、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75条规定,用人单位全部职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后,职工在用人单位由转制前的原工人岗位转为原干部(技术)岗位,或由原干部(技术)岗位转为原工人岗位,其退休年龄的条件,按现岗位国家规定执行。
3、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第一条规定,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4、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企业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涵义的复函》(劳社厅函[2001]125号)规定,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指国家法律规定的正常退休年龄,即: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5、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内部人事、劳动、分配制度改革的意见》(国经贸企改[2001]230号)规定,取消企业行政级别。企业不再套用国家机关的行政级别,管理人员不再享有国家机关干部的行政级别待遇。打破传统的“干部”和“工人”之间的界限,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在管理岗位工作的即为管理人员。岗位发生变动后,其收入和其他待遇要按照新的岗位相应调整。
从国家层面规定看,退休年龄标准为:
1、男年满60周岁;
2、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二、江苏省级规定
1、《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36号)第十八条 规定,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达到国家、省规定的退休年龄。
2、原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实施意见》(苏劳社险[2007]24号)第十二条规定,《规定》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所称达到国家、省规定的退休年龄,是指下列情形之一:(一)男满60周岁,女干部满55周岁,女工人满50周岁(其中,45周岁前在管理或技术岗位上工作、45周岁后仍继续在管理或技术岗位上工作过的女工人,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的女参保人员,保留养老保险关系的女失业人员以及农村居民户口的女参保人员,年满55周岁)。
3、原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苏劳社险[2007]25号)第六规定,各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按《实施意见》第十二条确定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女参保人员和保留养老保险关系女失业人员的退休年龄时,凡属实行劳动合同制以前参加工作的原固定工身份的,其退休年龄参照企业在岗女职工的退休年龄确定。
4、原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修改《﹤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实施意见》部分条款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239号)决定,将原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实施意见》(苏劳社险﹝2007)24号)第十二条第一项修改为:“男满60周岁,女干部满55周岁,女工人满50周岁(其中,45周岁前在管理或技术岗位上工作、45周岁后仍在管理或技术岗位上工作过的女工人,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的女参保人员,保留养老保险关系的女失业人员,年满55周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根据江苏省的规定,退休年龄标准为:
1、男年满60周岁;
2、女干部年满55周岁;
3、女工人年满50周岁,但45周岁前在管理或技术岗位上工作、45周岁后仍在管理或技术岗位上工作过的女工人退休年龄为55周岁;
4、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的女参保人员,保留养老保险关系的女失业人员,退休年龄为55周岁,但属于实行劳动合同制以前参加工作的原固定工身份的,退休年龄为50周岁。
以上规定,未涉及特殊情形职工退休年龄规定,请予注意。
问题分析
一、如何判断“女干部”或“管理(或技术)岗位”?
一般而言,干部是指原国家干部,包括以工代干经人事部门批准转干的人员,这类人员主要存在国有企业中。管理(或技术)岗位是指可以申报专业技术职称的岗位,以及由用人单位依照国家、省、市以及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并向全体职工公布后确定的列入本单位管理(或技术)岗位名录的岗位。(注:上述分析,为个人意见,并无明文规定)
目前而言,判断女职工退休年龄,主要是看其是否从事管理或技术岗位,这属于社保机构认定的权限职责。
二、外资企业是否可以不受上述规定约束?
国家及省有关退休年龄的上述规定,并未区分国有企业、私营企业或外资企业。因此,外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确定仍应当受到上述规定约束。
三、对于女职工退休年龄确认争议,人民法院是否受理?
这个问题,各地做法并不统一。上海高院认为,因是否属于管理或技术岗位而引发的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案件的受理范围。江苏地区并无明文裁审口径的规定,在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苏09民终260号案例中,支持了劳动者要求确认属于管理岗位的诉请。但从其他检索案例看,法院即便受理此类争议,一般也是以没有依法履行管理或技术岗位申报为由驳回职工的请求。
6楼 考拉gaojie
终于明白,企业中女职工管理或技术岗位如何认定了
5楼 丁晓文
袁律师的文章,必须看!
4楼 丁晓文
袁律师的文章,必须看!
3楼 百合花儿
请问,企业像人事行政、财务岗位江苏省规定是多少岁退休?身边有会计人员现在要55周岁退休
2楼 西安平儿
对于现在绝大多数涉及的民营企业,按照50岁操作就可以了,干部和工人是以前国有企业里的规定,个人理解
1楼 一鼻子灰
每天进步一点儿,谢谢分享,学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