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个人主义要求"自己选择,自己负责",这滚滚的洪流不是别的,就是所有人都争做强者的心。
这一讲我带你从最微观的层面来看现代西方文明的整体是什么样子的,看清楚了最微观,就会对最宏观有深刻的把握。
这个道理其实你在学中学物理的时候就接触到了,世界是由原子构成的,万事万物都是原子的组合。和原子构成了世界的结构一样,现代西方文明是由个人构成的。
个人和群体
听到这儿,你会说,这有什么稀奇,文明是人的事儿,它当然是人构成的。我要跟你说,现代西方文明是由个人构成的,恰恰就是要告诉你,传统文明的基本单位并不是个人,只有现代西方形成了以个人为基本单位的文明。
我可以大胆地告诉你,所有古代文明都不是以个人为基本单位的,具体是什么,每个古老文明不完全一样。拿古罗马和古代中国来说,是家庭,家庭还不够准确,应该是家族。古罗马和古代中国的家长制都特别兴盛,家长基本上就是家里的君王,对子女有生杀予夺的大权。
你只是家族的一分子,必须服从家族的规矩和命令。一切你个人的事情,首先是家族事务的细小环节,念书还是种地、娶邻家女孩还是远房表妹、什么时候分家单过、分家之后对大家族承担什么义务,都不是你说了算。
你一听这些,肯定觉得封建礼教来了,你的革命热情也上来了,想去打破家长制。但我劝你把事情看全面,再下判断。
人是一种社会动物,必须群居,有组织,才能活下去。古人总是说,人跑路不如马,拉车不如牛,凭什么生存,而且生存得还比这些动物好?就是凭群居啊。所以,群先于人,群优于人,是人的基本生存逻辑逼出来的,家族是群最基本的形式,所以它总是充当了社会的基本单位。
但光有家族还不够,人制造了很多很多群,村社、城邦、帝国、王朝、国家都是群。所有群都和家族一样,对个人有压制性,如果要把个人融入其中,心甘情愿,循规蹈矩,就必须有一套大道理,让人心悦诚服,安之若素。
这些道理可以是上帝造人或者女娲造人的神话,从神话和宗教里面演化出了一大套尊奉上帝或者天道的伦理道德,它们显得那么地天经地义。
那么,现代社会的人就不需要群了吗?当然需要,但是,逻辑关系被颠倒了。在现代社会,个人先于集体,甚至优于集体,任何集体只是实现个人幸福的手段,而失去了对个人提要求的资格。
所谓个人主义,最关键的地方不在于一个人是不是潇洒,不管不顾,无法无天,而在于个人对群体的优先,个人是目的、群体是手段。
我带你看看个人主义这种大逆不道的观念和做法是怎么来的,为什么西方率先进入了这么一个新世界,然后,我再带你想一想,它到底好不好,好在哪儿,不好在哪儿。
支撑个人主义的四根支柱
粗略地说,只要人有了思考,就会有最低程度的自我认识,人有自我认识的标志就是会问“我是谁”“我从哪里来”“我要到哪里去”。古时候的宗教和哲学都会提供答案,把人放进一个大框架当中,人的意义就安稳了,生活就有规矩了,人和人就可以变成一个个群体一起好好生活了。
但是,古老的哲学和文学总是要接着追问,那我这个人在宇宙洪荒当中到底是什么?中国古代的庄子用《逍遥游》告诉你,一个人也可以自由自在;古希腊著名悲剧作家索福克勒斯用《安提戈涅》这部旷世杰作不断地拷问,一个人背后的命运是什么。
不过,现代西方成为彻底的个人主义文明,却不是在哲学或者文学上拷问一下命运就能产生的,中世纪和现代早期酝酿出四大支柱支撑起西方走向个人主义,这四根支柱在其他古老文明当中几乎完全找不到。
第一根支柱,新教,尤其是加尔文派,带来了宗教上的个人主义。回想一下我在宗教改革那一讲跟你说过的,因信称义,每个人自己只信圣经,单独和上帝沟通,用自己的事业荣耀上帝。宗教上的个人主义意味着单个的人是孤独的、孤立的,甚至是孤苦地面对上帝,灵魂得救这个最重要的事情,没有人可以帮忙,只有自己硬扛。
第二根支柱,唯名论哲学,尤其是霍布斯的世俗版,带来了哲学和政治哲学上的个人主义。唯名论是中世纪最重要的哲学成就之一,它的现代继承人很多,其中最有名的是霍布斯,他的名著叫《利维坦》。
唯名论简单来说就是认为世间万事万物只有个体是真实的,集体都是虚假的,集体不过就是个名词而已,没有真实的东西与它对应。霍布斯的《利维坦》把这个道理挪到了社会和政治领域,坚决主张,只有一个个人是真实的,国家之所以成立,是因为每个人交出自然权利建成了它。
第三根支柱,法权。right,各种各样的right得以成立的前提是法律主体存在,也就是说,有血有肉的生物人被法律认定为法律人格。比如我们现在熟知的,人要到了18岁,才有民事行为能力,说的就是人到了18岁,就在法律上成年了,独立了,自己有法律人格了。
法律越是围绕着各种各样的right建立起来,人在法律主体这个层次上就越长越健壮。各大古老文明里面的法律基本上都是以义务为本位的,只有西方从古罗马、中世纪一路走来发展出了以权利为本位的法律体系,权利一旦成为法律的主旋律,人的独立自主就会得到现实规则体系最好的保护。
第四根支柱,市场经济。市场是天生的平等派,自然就倾向于每个人的市场主体资格是一样的。 一个杂货店老板,明知买糖的孩子未满18岁,会说孩子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拒绝卖糖给他吗?不会的。只要交易不存在可预期的重大风险,生意人不会在乎那么多条条框框。市场交易天然是匿名的,买方和卖方都不需要和对方有身份上的关联。
于是,市场经济越发达,人在其中就越是匿名的,身份就越没用,人的独立性就会越高。人在市场经济当中,讲你爹是谁根本没用,关键是利益算计清楚没有,不错,只有你自己才是你自身利益的最佳和最终判断者。
好,我带你把四根支柱连起来:宗教上的个人主义塑造了每个人人格上的独立和平等;哲学和政治哲学上的个人主义塑造了每个人的自然权利是独立和平等的,是优先于国家的;法律上的个人主义塑造了陌生人根据规则就可以有序且公平地交往;经济上的个人主义塑造了陌生人之间互通有无,主观上独立自主,客观上互相帮助。
从最内在的灵魂到最外在的交易行为,以个人为基本单位的世界就这样建成了。
个人主义:强者成为标准格式
这样一个以个人为基本单位的文明好吗?当然是有好也有不好,但评判好不好,必须从它自身的演化逻辑来看。宗教、哲学、政治、法律、经济各方面的个人主义,归根结底可以概括成一句话:自己选择,自己负责。
个人主义一旦成为一个世界的微观基础,很多好不好就不是爱恨好恶那么简单了。我举一个简单的例子:现代人的婚姻。
自由恋爱就一定比包办婚姻幸福吗?不一定吧。可能因为我们太年轻,或者因为太有激情,或者因为世界变化太快、人也跟着很快就变了,无论什么样的原因,自由恋爱并不保证幸福美满。
相反,古时候的包办婚姻,因为人口流动性低和家族有意安排,你娶了邻家女孩或者远房表妹,一辈子就生活在熟人成堆的村子里,方方面面的力量都是你们婚姻的约束,除了找到相濡以沫的感情,你很难有别的选择。
可现在呢?你在北京上海,三十不结婚,老妈一个劲儿地催,甚至安排你回家相亲。即便你没有任何逆反心理回家相了亲,相没相上还不是你说了算嘛!婚姻已经包办不了了,自己选择已经成了默认选项,甚至是规定动作,要打破它,代价会高到让人付不起。
现代人的尴尬就是已经回不去熟人社会的包办婚姻,也很难找到茫茫人海中的真爱。所有事情,只要是自己选择、自己负责,都会出现这样的尴尬。
自己独立地寻找上帝,就能得到灵魂的安顿吗?很可能是旷野呼告,无人理睬。自己独立地参与政治,就能实现抱负、登上庙堂吗?很可能是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自己独立地赚钱养家,就能富足安乐、稳赚不赔吗?很可能是市场有风险,投资须谨慎。
个人成为自己的主人,并不保证结果都是好的,只能保证人可以主动地去实现自己的意愿,结果是好是坏,都得自己担着。于是,真正成熟的个人主义,不会是潇洒不羁、不管不顾、无法无天,而是意识到生命的沉重,原来啊,在这个世界上,谁也帮不了你,你只有靠自己。
所以,个人主义一旦成为一个社会的微观基础,它自然会对人格提出强势的要求:你必须是一个强者,追求你的事业,你必须用事业不断地激励自己,你得背负起整个世界。个人主义要求所有人都做强者。
一个把强者作为标准格式的社会当然有它的好处,最明显的就是我在宗教改革那一讲跟你提过的资本主义精神。现代西方在资本主义精神的强势人格推动下,把人心里面的力量源源不绝地释放出来,这是现代西方迅速崛起,打败所有古老文明的重要内因。
但是,把强者作为标准格式的社会也有不好的地方:
第一,每个人都很累,打心底里觉得累,越是强者就累得越深刻,心累的程度就越高。
第二,不想做强者就很容易被淘汰,逆水行舟、不进则退,这滚滚的洪流不是别的,就是所有人都争做强者的心。
第三,标新立异,甚至歪门邪道,会层出不穷。既然每个人都是自己选择做强者的道路,走上不同的路就很正常,世界会变得无限多样化,尽管其中很多很多并没有什么意义和作用。于是,每个人都要容忍自己看不惯的很多很多东西。
本讲小结
好,总结一下这一讲的内容:现代西方文明率先成为以个人主义为基础的文明,个人成了社会的基本单位,西方的宗教、哲学、政治、法律、经济当中都有重要的潮流支持个人主义的崛起。
“自己选择、自己负责”成了每个人躲不开的活法,强者成了每个人必须追求的目标,个人主义带来的利和弊都非常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