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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咨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解除条件一样吗?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要搞清楚什么是劳动合同的解除,以及解除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提前结束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解除的核心是时间未到,而人为的提前结束,要么是劳动者提出,要么是用人单位提出,具有一定的偶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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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的解除大体分为以下种情形:
1、协商一致解除,又分为两种情形:
劳动者提出,并协商一致,这种情形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提出,并协商一致,这种情形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2、劳动者单方面提出解除,又分为两种情形:
劳动者提出辞职,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正常合同期内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这种情形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者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理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形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3、用人单位单方面提出解除,又分为三种情形:
过失性解除,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形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非过失性解除,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形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性裁员,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形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具体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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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清楚了解除的情形后,我们发现,劳动合同的解除并没有区分固定期限,还是无固定期限,只要达到条件后,同样可以解除。
为了消除大家对无固定期限的顾虑,《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特别将以上情形又重新罗列了一遍,而且在条文中特别写到: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从以上可以看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解除条件是一样的。
5楼 Vivian1987
老师逻辑清晰,有没专门讲解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的文章呢
4楼 倫小布
寫的不錯,喜歡這樣有頭有尾的作品
3楼 憶南
因为大家都认为是无固定期限的好像就是永久的,没办法解除一样,员工觉得吃了定心丸,认为公司怎么都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翼振八方
@憶南:这样想的人很多
2楼 持盾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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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菠萝猫
小粉丝表示喜欢汪老师这种更文速度哈哈哈
汪正楼律师
@兔八哥11443: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