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员工手册是公司管理的一个基本法,同时也是人力资源管理的一个基础,它里面会涉及到非常多的管理制度,行为规范,同时也是企业文化的一个传播的一个输出口。
但是员工手册也并不是企业想为所欲为就可以随意编写或者拟定的一些制度。
从劳动法上来讲,它也会有一些约束要求、如果没有处理好将会触及法律的红线。
这里就从劳动法涉及到的三个层面来分别阐述,我们在编写员工手册所会遇到的天坑。
二、
第一点从劳动法要求上来讲,必须通过民主程序的制定涉及到员工切身利益的相关制度,包括员工手册。
什么叫做经过民主程序评议过?公司制定的制度、员工手册,凡是涉及员工的切身利益的,比如说薪酬福利、作息时间、作业安全、行政奖惩等相关制度,都需要经过全体员工或者至少是职工代表所评议过的才生效,才具有法律效应。
那么我们在日常的制度拟定员工手册的编写当中,怎么样去操作比较现实?尤其是万人规模企业,面向所有员工不可能实现,这时候我们可以选择员工代表来参与。参与手册的编写或者手册编写的参与评审,同时通过公会评议,只要通过了,那么这个制度、手册在劳动法上它就是合法合规的。
第二个点是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毕竟家规是不能凌驾于国法之上的。企业不管再大,企业内部的管理制度不能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相冲突,如果发生冲突的话,冲突的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应而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举个例子,有的企业这种工作时间上是单休,然后工作时间超过40个小时,同时他也没有计发加班费之类,而这样的一些要求企业列入来员工手册或者管理制度当中,那么它就是违反了劳动法的,即便在公司内部这么这么明确的要求的话,那么同样它也不具有法律效应,是违法的。
同时,劳动法还有一个要求就是不能违反公序良俗。什么是违反公序良俗?比如有的企业要求员工不能和公司其他同事谈恋爱,不允许公司内部存在恋爱关系,员工如是单身未婚状态发展正常的恋爱关系被公司禁止,在大多数时候就会被认定为违反公序良俗,如果企业基于这样的要求列入员工手册等管理制度,对员工实施行政处罚、甚至降级辞退之类的管理,则是违反劳动法的行为。
第三点就是所有的涉及到员工切身利益的管理制度,包括员工手册都必须向所有员工进行公示。
现在企业发布很多制度都会通过OA系统,或者用通知形式发布。这样的方式如果员工没有查看,或者在发生劳动纠纷时员工说不知道时,那么就会存在很大风险。基于这种情况,可以考虑通过这种新员工培训或者说文件文件宣贯培训这样的方式,让员工接受培训同时在签字,表示学习并认可了相关规章制度,对应的在发生这种争议、纠纷时,那么它就是有痕迹可循,相关处理才会得到劳动法的支持。
员工手册是企业管理的基础,尤其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基础。它涵盖了企业对员工管理的方方面面同时也对员工的行为有规范的要求,但同时它也涉及到了员工的切身利益,所以从劳动法的层面对他也有框架性的要求,企业在编写员工手册,应当避免天坑。
4楼 苏不皮
这么多天坑我都犯过,容我冷静一下,暗中观察,最后送上小心心!
边看边学~
李麟
@丶奔波儿灞:谢谢小心心,笔芯
虞妙弋
@丶奔波儿灞:你个小妖怪别看了,你学不会的~
3楼 天边的云
做一个踏踏实实的填坑人
李麟
@天边的云:公司需要你这样的啊,最高阶技能:填坑
2楼 MR刘霁奎
#赞赏# 楼的要货
1楼 贺兰雪
三个层面的天坑,一定要注意躲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