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程序民主: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二)、内容合法: 1、合法性: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如最低工资标准,休息休假规定,工资发放,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等。 2、合理性:不要将一些小过失就视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 3、具有可操作性:制定的内容应符合实际工作的需要,容易操作。 4.、完备性:固然规章制度不可能穷尽所有的违纪行为,不可能规定得那么详尽具体,但在制定《员工手册》时,也不要有大的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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