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茅
VIP
创作中心 学习中心 会员中心
目录

续签劳动合同能变更员工的工作岗位吗?

作者 往事随风009 2019-06-01 06:38 4848

有HR朋友询问,员工的劳动合同即将到期,公司能否在续签劳动合同时,变更该员工的工作岗位?要回答这个问题,就需要深入了解有关续签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以及相关司法实务的判定标准和依据。

一、续签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

所谓“续签劳动合同”,是指企业与员工签订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后,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继续签订新的劳动合同的法律行为。劳动法律关于续签劳动合同的规定并不多,主要规定在《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四十六条第(五)款之中。一般来讲,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的,即为劳动合同的终止,企业与员工均可选择是否续签新的劳动合同。但是,因为劳动法律具有很强的社会法属性,为了倾斜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劳动合同法》对续签劳动合同做出了强制性规定,赋予企业更大的义务,同时给予员工更多的权利。具体作出了如下规定:

1、如果企业与员工只签订过一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这份劳动合同到期的,双方可以协商是否续签劳动合同。如果企业一方不同意续签的,须向员工支付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但是,如果企业希望续签,且续签的条件是维持或提高了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而员工不同意续签的,则企业无须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2、如果企业与员工已签订过两次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那么,是否续签劳动合同的主动权就转移到员工一方。也就是说,如果员工提出或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的,企业就应当与员工续签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否则,企业就构成违法终止劳动合同,员工有权主张企业支付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二、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的界定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企业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时,企业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而员工不同意续订的情况下,企业可以直接终止劳动合同,并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何为“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法律并未做出明确界定。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主要包括:劳动报酬、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以及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我们就其中几个具有典型性的条件分别进行识别分析:

1、变更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等与员工密切相关,增加劳动报酬、缩短工作时间、享受更多的休息休假,对劳动者而言当然是完全有利的,因此,增加劳动报酬、缩短工作时间、享受更多的休息休假就属于提高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反之,就是降低或减少了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

另外,如果续订劳动合同时,改变了员工的薪酬体系或薪酬计算标准,是否符合“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呢?我们来举例说明一下,某员工的工资由原来的“固定工资 5000 元加销售提成,销售提成标准为销售额的 5%”变更为“工资按照销售额的 10%结算,且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该员工原工资标准为固定工资 5000 元加按照 5%的比例结算的销售提成。如该员工正常出勤,无论销售业绩如何,均可获得 5000元工资。但是,在劳动合同条款变更后,虽然提成比例上升了,该员工有可能获得更高的劳动报酬,但也存在无销售业绩的可能性,在这种情况下,就只能拿到最低标准的工资。因此,劳动合同条款变更后,并未维持其原工资待遇,不符合“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

2、变更工作岗位、工作地点

企业在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时,能否变更工作岗位或工作地点,关键是要综合考虑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变更工作岗或工作地点应当具有合理性;二是,变更是否有增加员工的负担。对于工作地点和工作岗位系因企业经营状况发生变化而引起调整的,是企业经营自主权的表现。如果变更并未明显增加员工额外的劳动负担,如:工作强度、技术难度,或者在上下班路途中花费的时间和经济成本,未发生明显的增加,那么,就应当属于合理的变更,即属于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反之,如果调整工作地点或工作岗位明显增加了员工额外的劳动负担,则不属于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

3、变更劳动合同的期限

我国的劳动立法强调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建立长期、稳定的劳动关系是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首先,变更缩短劳动合同的期限,当然是降低了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

其次,增加劳动合同期限是否属于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呢?续订劳动合同时,增加劳动合同的期限在客观上增加了劳动关系终止的难度,因为企业在此情形下难以适用劳动合同到期终止这一法定理由终止劳动合同,因此企业所要承担的义务也将有所加重。而与此同时,劳动合同期限的延长,并不会影响员工的自由择业权,员工完全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提前通知企业后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增加劳动合同期限应当被认定为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

那么,在续签劳动合同过程中,如果企业提出增加劳动合同的期限,而员工只同意按原劳动合同的期限续签时,企业能否以双方未达成一致为由终止劳动合同,而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呢?

答案是否定的,企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有两种法定的情形:一是企业维持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员工不同意续订的;二是企业提高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员工不同意续订的。两者是并列的关系,可以任选其一。由于双方对增加期限是否属于提高约定条件的看法不一致,而员工只同意维持原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那么,就应当认定为员工同意按原劳动合同条件续订而企业拒绝的情形,企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4、判定是否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续订条件的基准

有观点认为,只要原劳动合同与续签时劳动合同所约定的条件一致,即为维持了原劳动合同的条件。从文意上看似乎没错,但在实务中,却有失偏颇。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在履行过程中,员工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或工资薪酬都有可能会发生变更。

根据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相关规定,尽管劳动合同的内容没有经过书面的协议变更,但是变更已实际履行超过一个月以上的,视为双方重新约定劳动合同条件,因此,在比对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时,应当以书面变更或实际履行超过一个月的口头变更后的最新工作条件为基准进行判断。

5、难以确定变更条款是否为提高或者降低条件的情形

在续签劳动合同过程中,存在劳动合同的部分约定条件提高、部分约定条件降低,或者其他无法判断是否为提高还是降低条件的情况下,应如何处理呢?

天津市人社局《天津市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津人社规字〔2018〕14号)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劳动合同约定条件,难以确定是提高或降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续签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的,视为用人单位未能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的约定条件。本条所称劳动合同约定条件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续订劳动合同时正在履行的标准和条件”。

尽管天津市人社局发布的《实施细则》仅适用于天津地区,但具有一定的借鉴作用。在是否属于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条件难以确定衡量的情况下,应当以是否同意按原劳动合同条款续订来判断企业应否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员工不同意维持原劳动合同条款续订劳动合同,则不能获得经济补偿金;反之,则企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当企业选择在劳动合同期满后变更正在履行的劳动标准和条件时,将负有更多的举证责任,以证明该等变更确实为标准和条件的维持或提高,否则将面临对其不利后果。

三、典型司法判例

1、李某与深圳某光电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案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案号:(2016)粤0305民初1389号

裁判要旨:

李某于2012年8月13日入职深圳某光电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担任硬件工程师。2015年7月31日,公司出具《劳动合同续签通知书》,称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将于2015年8月12日届满,公司经研究决定与李某续签劳动合同并将其工作岗位调整至外贸部测试组任测试工程师一职,从事新产品或研发样机的测试工作,工作地点不变,工资待遇不变。李某对《劳动合同续签通知书》予以确认,但认为公司属于单方面改变劳动合同约定职位,李某不同意按《劳动合同续签通知书》所载内容与公司续签劳动合同,双方劳动关系于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后终止。李某主张系公司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2.99万元。

法院认为,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明确了李某的工作岗位,同时约定,公司可以对李某的工作岗位进行调整。在用工实践中,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工作岗位进行调整亦属用人单位行使用工自主权的表现。本案中,公司提供的续签条件并未改变李某的工作地点,亦未降低工资待遇,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款的规定,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用人单位不需支付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综上,李某诉请公司支付其经济补偿于法无据,法院不予支持,依法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

2、张某与上海市某运输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案

裁判要旨:

2015年1月张某进入某运输公司,担任长途货运车辆驾驶员工作,入职时与运输公司签订一份期限至2017年12月31日止的劳动合同,约定岗位为驾驶员,基本工资为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张某的基本工资于2017年5月起调整为3500元,另有根据作业量计算的提成、公里数补贴、长途出差补贴等。2017年11月30日,运输公司向张某提出续签劳动合同,并将新的劳动合同文本交给张某,约定基本工资不低于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张某认为其实际月工资远高于最低工资标准,运输公司提出续签的劳动合同将会降低其正常收入,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2017年12月31日,运输公司通知张某双方劳动合同于2017年12月31日到期终止。张某要求运输公司支付经济补偿未果,遂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运输公司支付到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经济补偿。

运输公司辩称:公司向张某提出续签的劳动合同并未降低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张某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无需支付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经济补偿。

仲裁委经审查后认为,运输公司提出续签的劳动合同与原劳动合同均约定基本工资不低于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但在续签劳动合同之前张某的基本工资已从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至3500元/月,故运输公司提出续签的劳动合同与原劳动合同条件比较劳动报酬有所降低。上述情况下张某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该原因不可归咎于其本身,运输公司应当支付张某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经济补偿。

赞同

3

评论

求职加薪,简历先赢!
求职没方向?职引简历AI帮写岗位JD;投意向岗位?职引简历精准匹配岗位;无个人优势?职引简历挖掘梳理经验;精准表达难?职引简历润色优化语言;格式调不好?职引简历排版清晰美观。>>点击去使用<<
2024-09-25 11:58
下载APP
下载APP
免费学习更多干货文章
300万+人已下载
下载APP
免费学习更多干货文章
关于作者
这个家伙很懒,什么也没有留下~
最新内容
长春市关于进一步支持缴存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通知
3天前    吉林省
长春市《关于进一步支持缴存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3天前    吉林省
关于延长《天津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有效期的通知
3天前    天津市
四川内江:出台深化企业用工服务十五条措施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3天前    中央
新疆:“四方助农”专场招聘活动启动!
3天前    中央
内蒙古:托起就业群体稳稳的幸福
3天前    中央
湖北:“千万服务”行动 促劳动关系和谐
3天前    中央
人社海事齐发力 交出船员权益保障宁波答卷
3天前    中央
杭州公积金中心关于2024年国庆节放假的通告
3天前    浙江省
福建省丨关于公布2024年第四季度住房公积金贷款流动性调节系数的公告
3天前    福建省
张丽俊丨猴子管理法则:如何避免自己忙死,下属闲死
3天前    热点资讯
重要|劳动合同续签,注意这5个坑
4天前    其他资讯
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若干业务政策的通知
4天前    浙江省
关于温州市住房公积金若干业务政策的政策解读
4天前    浙江省
关于印发《天津市贯彻落实〈技能人才评价质量督导指标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4天前    天津市
天津市印发《2024年度技工院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方案》的通知
4天前    天津市
天津市人社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经办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
4天前    天津市
哈尔滨丨关于进一步扩大高层次人才申请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惠及范围的通知
4天前    黑龙江省
刘润丨ToB生意的私域流量:你应该知道的10件事
4天前    热点资讯
个税又出新政!9月21日起执行
5天前    其他资讯
管理者效能的9个指标
5天前    其他资讯
延迟退休后,最低缴费年限还是15年吗?
5天前    热点资讯
北京:在世界技能大赛取得历史最好成绩
5天前    中央
重庆:“一站联处+数字仲裁”为劳动者解“薪”愁
5天前    中央
天津市人社局关于做好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就业帮扶有关工作的通知
5天前    天津市
安徽马鞍山:“四个坚持”培育“诗城工匠”
5天前    中央
陕西:秋招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
5天前    中央
浙江温州:优化公共就业服务能力 打造职业友好型城市
5天前    中央
江西:实施11项跨部门“高效办成一件事”
5天前    中央
刘润丨醒醒,该恶补财务知识了
5天前    热点资讯
张丽俊丨越优秀的管理者,越会让下属不舒服
5天前    热点资讯
降薪调岗是否属于违法解除
5天前    员工关系
员工守则和规章制度
6天前    通用技能
怎么给员工缴纳社保
6天前    通用技能
员工请假条模板
6天前    通用技能
稳岗补贴是给员工还是公司
6天前    通用技能
破产清算员工赔偿
6天前    通用技能
正式员工离职必须一个月吗
6天前    通用技能
公司搬迁员工不去怎么谈判
6天前    通用技能
个体户被员工告了劳动仲裁
6天前    通用技能
青年员工座谈会发言稿
6天前    通用技能
公司无故辞退员工如何赔偿
6天前    通用技能
员工手册有法律效应吗
6天前    通用技能
员工信息登记表
6天前    通用技能
新增社保员工怎么操作
6天前    通用技能
员工关系岗位面试问题
6天前    通用技能
员工转正领导给的评语
6天前    通用技能
员工培训计划方案
6天前    通用技能
员工大会主持稿
6天前    通用技能
公司变相逼员工离职
6天前    通用技能
员工工资表怎么做
6天前    通用技能
如何辞退一个不合适的员工
6天前    通用技能
员工激励方案:激发潜能,共创企业辉煌
6天前    通用技能
员工绩效考核表
6天前    通用技能
员工离职社保减员怎么操作
6天前    通用技能
劝退员工的技巧以及话术
6天前    通用技能
员工自己离职却找劳动仲裁
6天前    通用技能
员工离职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6天前    通用技能
怎么劝退不合格的员工
6天前    通用技能
公司搬家员工不去有赔偿吗
6天前    通用技能
公司开除员工赔偿怎么计算
6天前    通用技能
怎么辞退员工话术
6天前    通用技能
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6天前    通用技能
公司破产员工赔偿
6天前    通用技能
员工考勤表模板
6天前    通用技能
劳动法关于辞退员工的规定
6天前    通用技能
员工不愿意缴纳社保怎么办
6天前    通用技能
新员工入职自我介绍简短
6天前    通用技能
员工关怀方案:提升企业员工幸福感和工作效能
6天前    通用技能
公司劝退员工怎么应对
6天前    通用技能
开除员工的话术
6天前    通用技能
新员工入职发言应该说是
6天前    通用技能
合同期内辞退员工应该怎么赔偿
6天前    通用技能
外包和正式员工区别
6天前    通用技能
员工转正自我评价
6天前    通用技能
公司怎么给员工缴纳社保
6天前    通用技能
老员工欺负新人怎么办
6天前    通用技能
住房公积金有变,10月8日正式执行!
6天前    其他资讯
员工受伤怎么办?劳动能力鉴定or伤残鉴定,赔偿天差地别!
6天前    热点资讯
长三角更吸引高学历数贸人才,这些岗位需求旺盛丨猎聘数据
6天前    热点资讯
员工考勤表怎么做
6天前    通用技能
社保新增员工怎么添加
6天前    通用技能
员工自评怎么写
6天前    通用技能
公司规章制度与员工守则
6天前    通用技能
末位淘汰制辞退员工合法吗
6天前    通用技能
店长管理员工技巧
6天前    通用技能
新员工入群怎么打招呼
6天前    通用技能
三期员工什么意思
6天前    通用技能
新员工入职自我介绍应该怎么说
6天前    通用技能
工资条不给员工合法吗
6天前    通用技能
员工手册
6天前    通用技能
如何劝退不合适的员工
6天前    通用技能
公司上市对员工有什么好处
6天前    通用技能
员工轮流开早会分享内容
6天前    通用技能
试用期劝退员工话术
6天前    通用技能
新员工座谈会:团队融入与成长的桥梁
6天前    通用技能
优秀员工推荐理由
6天前    通用技能
员工突然离职怎么处理呢
6天前    通用技能
新员工入职培训是怎么样的
6天前    通用技能
公司解散怎么处理员工赔偿
6天前    通用技能
创作者协会
直播推荐 更多 >

人力专业知识第18章考点梳理

万红coco  

已结束 可回放 396

【员工关系篇】直播答疑-09月

劳动法刘老师、课程班主任 等3人  

已结束 可回放 1514

人力专业知识第17章考点梳理

万红coco  

已结束 可回放 1129

下载APP
扫码下载APP
三茅公众号
扫码添加公众号
在线咨询
扫码在线咨询
消息
关注
粉丝
正在加载中
猜你感兴趣
换一批
评论和点赞
59452
企业的人才理念应该和整体的用人理念有所区别,因为人才和普通劳动力,本身就身就存在质量身就存在质量存在质量
评论和点赞
59452
企业的人才理念应该和整体的用人理念有所区别,因为人才和普通劳动力,本身就身就存在质量身就存在质量存在质量
评论和点赞
59452
企业的人才理念应该和整体的用人理念有所区别,因为人才和普通劳动力,本身就身就存在质量身就存在质量存在质量
评论和点赞
59452
企业的人才理念应该和整体的用人理念有所区别,因为人才和普通劳动力,本身就身就存在质量身就存在质量存在质量
评论和点赞
59452
企业的人才理念应该和整体的用人理念有所区别,因为人才和普通劳动力,本身就身就存在质量身就存在质量存在质量
更多
消息免打扰
拉黑
不再接受Ta的消息
举报
返回消息中心
暂无权限
成为三茅认证用户,即可使用群发功能~
返回消息中心
群发消息本周还可群发  次
文字消息
图片消息
群发须知:
(1)  一周内可向关注您的人群发2次消息;
(2)  创建群发后,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的72小时内,您的粉丝若有登录三茅网页或APP,即可接收消息;
(3)  审核过程将冻结1条群发数,通过后正式消耗,未通过审核会自动退回;
(4)  为维护绿色、健康的网络环境,请勿发送骚扰、广告等不良信息,创建申请即代表您同意《发布协议》
本周群发次数不足~
群发记录
暂无记录
多多分享,帮助他人成长,提高自身价值
群发记录
群发文字消息
0/300
群发
取消
提交成功,消息将在审核通过后发送
我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