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人情况汇总及分析
1.同行在我之后联系到候选人,但是比我先送给客户。
具体分类:沟通之后,同行比你先拿到简历。可能是侯选人把你们搞混了,但是结果的确是对方先拿到且先送了。沟通之后,侯选人选择和同行合作。可能是侯选人觉得对方更专业, 不管是否的确如此,但是结果的确是侯选人的选择且是对方先送了。沟通之后,同行把侯选人的老简历或网上挂着的简历先做了报告送给客户了,甚至报告都没做就送了。而你在等更新简历。 不管谁的沟通更深入,更专业,更什么,结果的确是对方先送了。2. 同行没有联系过侯选人,但是已经先于我把侯选人送给客户了。
具体分类:同行料定客户看此人,怕有人抢,怕已经有人比他先联系到了,决定先送了再说。同行不确定客户看不看此人,但是多送一个多一份希望,决定先送了再说。不管是根据网络简历/网络信息还是自有库,不管是联系不上决定先送还是觉得先送比先联系更紧迫 ,不管是送了报告还是简历,甚至只是简介, 结果的确是对方先送了。
那么,1和2你说谁有道,谁无道?
从职业操守上说,从专业度上说,没有沟通过就把人给送了是无道的——无道理,无道义。当然,我相信一定会有人反驳说,自古乃成败论英雄, 非常之时非常手段,大丈夫不拘泥小节等等等。
我只能说君子有大量,我们可以视之偶尔为之可能有难言之隐,但是总是为之,算什么?这和打晕人抢去当山寨夫人有何不同?
至于1, 沟通过和深入沟通过又是不同的。即从严格意义上说,只有深入沟通过才送的才算是有道——有道理,有道义。
按照职业操守,猎头——专业的猎头顾问一定是和侯选人详细沟通过职位信息,个人经历,跳槽动机,薪资情况,综合匹配度,要到最新简历,做好报告才送给客户的。如果只是简单问问看不看机会,看的就送,那么,这是担当得起猎头二字的操作吗?这是专业的操作吗?
一定会有人反驳说现在竞争这么激烈,能联系过,说上话才送,已经算是很有道的了。而且不是为了先把人送了占个坑吗?珍妮姐别那么迂腐顶真,站着说话不腰疼。如果真是如此,如果行业平均水平就真的只是如此的话,那么,我不知道猎头这个名号下能庇护的人还有多少?猎头的含金量还剩多少?恐怕只有秉承了真正的猎头的专业流程,专业精神的那一小撮人才能叫猎头。其他的,只能叫简历贩卖者,甚至只是信息贩卖者。
道or无道,不多说了。我也不说公道自在人心,因为每个人的道德感,价值观是不同的。
我们就从结果看,先送的人就一定会是胜利者吗?1和2里的任何一种情况,论胜败,其实并没有定数。这取决于被抢的人,侯选人以及客户HR是什么态度,会怎么反应。
客户HR
首先是客户HR。他们的态度,反应会如何?毕竟,最终怎么判,在他们手里。
一般来说,按原则办事,按事先的约法三章办事,按合同条款办事,就是谁先算谁的。只按原则办事的话,没有啥好BB的。你慢了,你就得认。
但是,原则也有例外。法律条文也总是有例外规定的,不是吗? 法理之外,还有人情,不是吗?揭露过程真相的权利总是有的。但是,不是每个客户都接受只送信息Or简历的。也不是每个客户只看信息Or简历Or报告而不问询情况就下结论面不面的。 因为这真的不是专业操作。因为这真的体现不了猎头费的价值。也不是每个客户都不接受申诉意见的。申诉意见可能来自于被抢的顾问,也可能来自于侯选人orBoth。有争议就有裁决。如何裁决,看证据,看态度,也看客户的为人处事及背后的价值观。如果争论不休, 或者说为了息事宁人,可能的结果就是此侯选人搁置不看了。大家都没得便宜讨。
我只能说,对于来者不拒,是非不管,有简历就是娘的客户来说,他们需要的不是猎头,只是简历库。这样的客户需要的不是专业的猎头顾问。所以,大家各自选择同路人才是最佳的解决方案。
侯选人
其次是候选人。被争抢的侯选人在此类争议中的行为表现非常重要。至少对于尊重侯选人个人意愿的客户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以人为本的价值观,我不知道有的谁敢说不对的?这样的客户才是值得加入的。请侯选人们谨记。
作为侯选人:如果你知道你被一个联系都没联系过你的猎头给推荐了机会,你会作何感想?我相信但凡有点隐私权意识的人会愤怒于自己被卖了都不知的境况。如果你发现你被一个你没记住名字的猎头给推荐了机会,而且是你并没有明确说过你看机会的,你会作何感想?但凡对合作方/供应商有点质量要求的人会不满这样的服务。如果你发现和你聊得很好的猎头跑来和你说,你已经被别人推荐了,而你还在更新简历时,你会作何感想?但凡有点感情的人会内疚这样的情况。
但我也相信一些人会在所谓感性过后,理性上来时觉得木已成舟,自己看机会的话,谁送都是送,与谁合作都是合作,反正猎头不过是中介,既然他们行规如此,我何必为了一个猎头去“得罪”未来的东家呢?何必没事找事呢?人性本就自私,无可厚非。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何况只是萍水相逢的两个半陌生人?
我也是受害者啊,可是缘分如此,我也没办法啊。大不了成不成,我请那个先联系我的,和我聊得多的顾问吃个饭呗。/你们这行乱啊,我也不说谁对谁错,反正我看我的机会。那些有愧疚之意的人是有的,那些没有的人也是有的。大家要明白人与人是不同的。没啥好怨的。
与狼共舞,与虎画皮并不是容易的事。或许默不作声下,客户就放弃这样的侯选人了。毕竟,客户也有理由认为造成这样的局面,你做为当事人不会没有一点责任的。不解释等于默认。总有些人,有些公司会看人品的或者说想的比较多,比较深,比较远。
我只能说, 江湖险恶,黑白不分,自私自利的人到头来未必能保他自己的周全。毕竟,这年头靠谱的猎头顾问和靠谱的公司都一样是稀缺的啊,28原则,我都不知道有没有2啊。
被抢人的顾问
最后,被抢人的顾问。我觉得可以分为被抢事件发生时的应对和预防被抢的措施来谈谈。
被抢事件发生时,你可以做的是:
1.拿出是你先联系到候选人的证据。且最好不仅仅是时间上的优先,更能有沟通上的深入。
目的并不是为了让客户为难,而是让客户知道你为什么送得晚了。即你是为了确认什么才晚的。你有你的专业,你是有对方不知道的信息的。也顺便让客户知道你和候选人之间是有怎样的联系/关系的。
至于客户怎么裁决那是客户的事。毕竟,已经告诉大家了,每个人是不同的。如果天下人都能懂理,那么还要法律做啥?
2.去争取侯选人的支援,让侯选人出来作证。且最好是申明他自愿选择的是与你合作。
目的一样不是为了让客户为难,而是让客户知道侯选人想和你合作。侯选人的意愿是如此的。
至于侯选人是否会挺身而出为你作证,选择你为合作方,淌进浑水那是侯选人的事。毕竟,已经告诉大家了,每个人是不同的。如果天下人都是有侠义的,那么岂不天下早无贼?
3. 沟通上请陈述事实,不要质问。要明白结果不可变是正常的,侯选人不肯帮也是正常的。
在其位谋其政。各方有各方的不得已。即使你对客户毫不在意事实而心寒,只讲原则而胸闷,对侯选人躲躲闪闪、不愿支援而心冷,你也要控制住自己的情绪,做到只说事实,不要质问攻击。毕竟触发冲动情绪对解决问题没有任何帮助。
总之,客户/侯选人心里是明白的还是不明白的,那也是他们的事。你能做的都做了就好。这就叫珍妮姐常说的无愧我心。
我只想说,即使明知无望回天,也要去尽力说明。为的不仅仅是结果上的输赢之争,而是不能不明不白,不清不楚地就含冤而死了,更是为了捍卫你觉得应该捍卫的。该发声要发声。结果导向的行事风格并不是说不能影响结果的事就不做了。有的时候,有些人只是需要被教育,他们其实不知道何谓对,何谓错,如何行事才是真正地利己利人。
顺便说下,如果Leader/Boss不让顾问发声,忍气吞声的话,那么,谁还去专业地做事?反正做了,也没人知道;做了,也没人认可。任由发展,劣币驱逐良币不是危言。
预防被抢事件,你可以做的是:
1. 合同里能约定清楚的约定清楚,越细越好。
2. 合同实在不能约定的,和客户邮件或至少口头有约定。至少保证发生冲突时,如何处理能做到一视同仁,而不是随心所欲,case by case, 因当事猎头方不同而不同。
3. 但凡联系到好的侯选人,可以先把老的简历做一版报告推荐给客户,并说明清楚会再发更新版本。不要一味等待更新简历而错失先机。
4. 和侯选人要多做说明。要反复强调自己是谁,是什么公司的,联系他什么公司(除需保密的外)的什么职位的。务必让他记忆清楚。要告诉他行规是什么。重复推荐对他会有什么不良影响,如果发生争议,对他又会有什么不良影响。即一人一案一合作的理念/原则要深入到他心里去。更要加强沟通的频率,不能聊完之后就万事大吉。尤其是明知道是争抢严重的职位。其实,规则都是人定的,执行不执行都是人说了算的。从根本上说,加深客户/侯选人对你的正面印象,加强他对你的信任,是你唯一可以做也必须去努力做的。
如果你做到了,记得得人心者得天下。不必纠结于一案之失,也不必记恨于一人不义。
结语
如果大家要做抢人的顾问的话,请做这一种。请只做这一种。即虽然没有占得联系到的先机,但是获得了侯选人的认可, 且占先推荐了。这种无可指责,只能说明这顾问牛逼。
竞争不可怕,可怕的是没有底线的竞争。
不够专业不可怕,可怕的是不想变得专业。
让猎头这两字能够承载它应承载的荣耀,各位有良知的猎头必须挺住!
你也无需悲观或惶恐。因为即使只有20%的客户和侯选人和你是同类,那也没有关系,谨记28原则,他们和你将一同创造80%的财富。
助人助企,共同成长,共谋发展,这是何其伟大的使命,何等光荣的任务啊!这样的使命和任务,难道不是只有专业的猎头顾问才能完成的吗?哈哈哈哈哈哈(写这段的时候,自己都觉得自己在写党的宣言...很煽情,但也很燃。)
请记住你的对手从来只是那些值得你尊敬的人。
1楼 yoyo198702
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