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正在求职的HR,看到这个话题其实很有感触,笔者琢磨了半天,不外乎两方面的情况:
首先,只要不是恶意倒卖个人信息,那么对于人力资源的发展还是有一定的良性推动和促进作用的,须知道,每个企业对于岗位职责要求的设定是有一定差异的,而对于岗位名称的设定也是不完全一致,以人力资源负责人岗位来说,可能出现在招聘渠道中的岗位名称有:人资经理、人力经理、人力资源经理、人事经理、人事行政经理、人力资源总监、HRBP、HRD和HRBP经理等很多的名称,在搜索的时候,可能招聘网站大数据会有推送,但对于求职者来说,得到的信息毕竟还是不对称的,所以,如果企业人力资源在非恶意倒卖个人信息的前提下,相互推送比较合适的候选人,还是可以理解的,尤其是对于一些地理位置相对偏远的候选人和企业来说,也未尝不是一个更好的求职和招聘的途径,
那么接下来的问题就在于,到底怎么才算非恶意的倒卖个人资源呢,以笔者所在城市为例,80%以上的本市人力资源从业者都集中在若干个微信或者QQ群内,本市的人力资源圈子本身就不大,经常也有张三今天在A公司,明天就去了B公司,或者李四今天在B公司,明天到了A公司的情况,也会出现群内候选人信息共享,比如发了招聘信息,其他人有候选人推荐的情况,相信推荐者可能推荐的是个人的朋友、同学、原同事,也不排除遇到适合发布岗位,但本公司暂时没有需求的候选人,推荐出去的可能,所以,这本是无可厚非的情况,如果求职者不适合本公司,在面试或者前期沟通的过程中,多一句话:以后遇到合适的,我看情况帮你推荐一下,怎么样?相信很多求职者也不会拒绝;这样的良性循环,在笔者看来,还是可取的。
另外的情况就在于,有些人力资源从业者,本身资源匮乏,可能老板只给你开了单一的招聘渠道,甚至有的企业连智联前程都没有,迫不得已用着所有免费的,效率并不高的渠道和手段进行招聘,在这样的前提下,如果能有合适的候选人入职,对于HR来说,也未尝不是个好事儿,当然,满足了求职者的实际需求,人资也不用太纠结,何乐而不为?之前我们也听说过很多企业HR在员工离职的时候,给员工推荐其他公司的岗位,笔者以为,这本无关于职业道德,只要不是恶意倒卖个人信息,初衷在于推荐求职者能够有更合适的岗位和更好的就业途径,其实还是可取的
很多时候,我们经常说废材是放错位置的人才,当有足够的资源的时候,我们可以挑挑拣拣,当资源匮乏的时候如果有合适的,并不违法的资源交换途径,为什么不更好的使用呢?目前,大多数人都在中小和小微企业工作,必然面临这各样的资源匮乏情况,如果能够进行有效的信息互通,对于本地的人力资源发展也是一个良性促进,相信很多人也会很高兴的。
人力资源从业者们,本来可能接触到的人脉和资源的圈子就不是很大,而很多非北上广深等地的从业者所面临的本地圈子更是不大,今年以来,笔者遇到了太多的求职者屡试不第的状况,也遇到了投递简历之后,很多企业反复查看简历查看联系方式之后又杳无音信的情况,于公,我们要判断的是求职者是否适合本企业的需求, 于私,也不妨碍我们和求职者成为朋友,成为伙伴,利益本身就是交换和相处所得到的,谁也不保证自己没有对别人有所求的时候,于此,何乐而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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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关于倒卖简历的原因,你认为有哪些因素呢?一起来评论区讨论下吧!
45楼 阿衡921
候选人的信息,即便是上级说是要将微信推给她,我也觉得是需要候选人的同意的。
企业招聘费用不足,不应该是未经同意的人员来买单,或者说是被骚扰。
如果人选同意了推荐到其它企业,咋不去做猎头呢
44楼 HIF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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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楼 西贝贝贝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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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楼 tt西红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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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楼 HRZN
老师真棒棒的
40楼 石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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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楼 你是王者荣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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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楼 惠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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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楼 食神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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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楼 liez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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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楼 Afra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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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楼 广东锐博美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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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楼 梦里惊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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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楼 pulim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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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楼 劳动Publi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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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楼 累tire
老师真棒棒的
29楼 天空2
学习老师分享的经验
28楼 不张扬
谢谢老师
27楼 静Jan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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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楼 xuweiw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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