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标题党,真的是有感而发——HR在很多中国民营企业,难道不是高风险岗位的存在吗?
昨天,邀请公司法律顾问给部门同事做了场关于劳资类的法律讲座,说实话,我们的法律顾问专业程度还是不错的,她紧紧围绕我们目前最困扰的话题,举实例一一解析,生动而又贴近实战,但其实,她讲的所有法律层面的解释我们每位同事都知道,如果真能严格按法律行事,HR职业也不会象我讲的那样,属于高风险职业了。其实我请她来的真正目的是想借她之口劝劝我们老板,虽然我们理解他为什么不能严格按法执行劳资政策,但有些条款实在制定的不给我们留任何操作空间,我们设计的劳资风险防控点实在漏洞太多、太大,希望她能从法律专业角度,作为非利益第三方说服老板做一点让步。
我认为我举的事例可能是大多数民营企业HR都会遇到的实际情况,讲真,如果按我国现行劳动法规及政策玩的话,民营企业有极大的可能立马关门一半,最后实际受损的还是最大多数的就业群体,所以,做一名合格的HR,不是懂几种工具、懂些法条政策就可以的,你首先得做到如何在“黑与白”之间寻找到“灰”,而且,你还得把“灰”解释的很象那么回事,说文气点,就是要擅于找准“平衡”点。当然,如果不小心遇到行家捅破你的伎俩,你的脸皮还得足够厚实,最好能做到似是而非地把谎给圆回来,圆的好的,说明你的“专业”水准才真的够格。
其次,政策制定时要学会站在老板角度思维的方式,从而找到劝服老板认可你的“平衡术”的途径,比如,国家强制的我们一定要靠齐,国家说说但不当真要求的,我们当福利做一点,也就是我们尽可能做到守法,但打了折扣——毕竟比不做要好。说实话,我所在的企业已经是周边执行劳资政策最好的民营企业之一了,但遗憾的是,周边真正地外资企业太多,与它们一比,我们对优秀人才的吸引力是明显不够的,也导致我们可参照的风险点太多,不过,我们还是争取到了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口碑。
第三,不断地以第三方角色,用“知心大爷、知心大娘”的身份,各种暗示员工及其他部门长,宣导老板的好、企业的好,同时,感叹老板的难、企业的难,以情动人,让大家尽可能接受我们的各项“折中”方案,特别是离职员工,我们是一定要做访谈的——心理平抚,提前防范风险,也就是说,我们把员工关系管理作为重点关注板块之一。
第四,一定不要让“意见人物”,自我保护意识极强的人进来。
不总结则已,总结下来,我自己都看不下去了——整天玩心眼,怎一个“贱”字了得!但是这种舔着刀口求生活的HR生存状态,玩的,不就是这种刺激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