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劳动给付与工资的交换关系。是一种经济、社会、政治关系。
特征:
1、内容是劳动。
2、具有人身关系属性和财产关系属性相结合的特点。
3、具有平等性和隶属性的特点。
劳动法律关系
1、是劳动关系的现实形态。
2、内容是权力和义务。
3、双务关系。
4、具有国家强制性。
事实劳动关系
1、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
2、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
3、遵守用人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
4、获得用人单位支付的劳动报酬等基本要素。
形成的原因:
1、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2、无效劳动合同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3、双重劳动关系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4、以其他合同形式代替劳动合同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劳务关系:提供一次性或特定的劳动服务,支付报酬的民事法律关系。例如搬家。
特征:
1、双方地位平等。
2、工作风险一般由劳务提供者自行承担。
3、劳务关系是基于民事法律规范成立,并受民事法律的调整和保护。
4、劳务关系主体具有不特定性、广泛性特征。
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区别
1、两者产生的原因不同。
2、适用的法律不同。
3、主体资格不同。
4、主体性质及其关系不同。
5、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不同。
6、劳动条件的提供方式不同。
7、违反合同产生的法律责任不同。
8、纠纷的处理方式不同。
9、履行合同中的伤亡事故处理不同。
10、劳动报酬与劳务报酬的决定方式、支付方式、支付时间、权利保护时效等存在差异。
劳动者派遣(劳务派遣),是组合劳动关系,雇佣和使用相分离。
1、派遣劳动者与正式雇员享有平等的法定劳动权利。
2、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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