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多年,早已经懂得职场中“哭”不仅不能解决任何问题,反而会因为哭相难看而被其他同事侧目。因为社会不是你妈,不会什么事情都惯着你,你需要业绩说话。可是最近发生了一件事,却不得不让我陷入反思:“哭”是否真的是一个手段?
事情是这样的。我公司是一个分公司,仅对总部派驻的员工提供宿舍,本地招聘员工不提供住宿。后招聘一个小姑娘,明确表示不提供宿舍。半年后小姑娘被外派,住在项目部宿舍。离开的时候姑娘把自己房子退了,要求把所有的行李放置公司宿舍,公司予以拒绝。一个是考虑到行李物品的毁损丢失问题,一个是避免她因行李问题占据公司宿舍,对其他人产生影响。还有就是宿舍有一个派驻的财务人员,确实有些不便。此事便告一段落。
大概2个月后,姑娘从项目部返回,要求住到公司宿舍,同样的理由拒绝。结果姑娘当即崩溃,给她项目的直属领导打电话,嚎啕大哭,说自己一个小姑娘,连个住的地方都没有,她不明白为什么不能住宿舍?自己的东西都寄放在闺蜜家,这次回来总不能一直住闺蜜家吧?于是她的领导一个电话,姑娘强势入住,人事部“欺负人”。各位看官可能有点奇怪,直属领导很牛叉啊。是的,公司“副总”。
在此过程中,该副总并未打电话询问事情经过,而是直接电话要求入住。第二天,我给他发了封邮件,阐述了这件事的经过,并且询问是否只要从项目回来的员工都提供宿舍?和她同期入职的员工如果哭诉是否也可以住到公司宿舍?如果可以的话,我们报请总经理审批、修改公司制度。该副总一直没有回复。姑娘住了三天后返回项目部。
这件事确实让我很惊讶,在以往的工作中,我也处理过员工问题,比如绩效评分不公问题,比如工资调整后带来的问题,还有家属房的分配问题,虽然也有卖惨的情况发生,但都没有这次简单、粗暴。一个小姑娘,一次嚎啕大哭,一个电话,结束。我不禁质疑:
一、公司管理中“人情”应该大于“制度”吗?或者说,在制度面前,可以进行变通,而这种变通是建立在某些“特殊”人员上的?又或者说,在制度健全的总部应该严格按照规定执行,而在规模较小的分公司就应该随时根据特殊条件进行调整?
二、制度执行过程中的“人”。副总并没有询问理由,而是直接干预,这样的管理方式第一次遇到。认真考虑之前的工作,是否只是因为有一个比较高明的领导,所以工作才会如此顺利?项目部式的管理方式在此时更为高效?
三、会哭的孩子有奶吃。姑娘仅凭一次嚎啕,便成功让她的领导起了恻隐之心,达到了她的目的。有什么不对吗?知道性别差异且善于利用这种性别差异得到自己想要的,有不妥吗?这样的方式是否会对其他员工产生影响?
1楼 端木蓉97182
要么是财务副总昏了头了,一时冲动;要么是财务副总缺乏管理意识。
浅浅的豆豆
@端木蓉97182:归根结底是话语权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