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公司暴力辞退绝症员工的事,已经闹得沸沸扬扬了。
在此其实我很想讨论下HR的自我定位,到底是什么。
也不能说是讨论,算是我对我自己的7点定位吧。
同时后面我会列出一些解除过程中,员工要注意的问题,只有员工都懂法了,才能倒逼企业守法。
如果大家解除中有别的问题,也可以给我留言
HR的自我定位(仅限我对我自己)
1、HR是人力资源范畴的专家,很多大厂的HR还都是211/985的高材生,甚至专业就是人力,一开口那理论说的溜溜的,什么三支柱啦,什么切入业务啦,什么马斯洛啦,什么冰山模型啦。这么好的理论,怎么事儿都是生儿子没屁眼的事儿?领导不懂人力情有可原,你可是人力,雇佣你是看中你的专业能力。你不能领导说什么你干什么,如果这样,要你何用?领导错误的决定,你要去把他扭回来。我一个底层泥腿子出身并不是太好找工作的人,领导的错误觉得我都敢直接怼回去,或者非暴力不合作我就不干,你们这些个天之骄子怎么就都心甘情愿的去干了?别说什么不如何如何就没工作。日本人打来不当汉奸还会死呢,也有人抗争到底,为那点工资干这个,你的人格也够廉价的。如果你心甘情愿的去接黑活,当黑手套,那你不是职业素养有问题,就是道德品质有问题。
2、HR同样是工人阶级,虽然公司开工资,为公司办事,但你也要有自己的底线,不能配合资本家过多侵占员工利益。因为你也是员工,你要知道,今天你这么对别的员工,明天有人这么对你。我们要为公司办事,但同时也要为员工说话。
3、网上一些HR的简历里,把裁撤多少员工,降低多少补偿当荣耀(低于法定标准),这种HR人品道德之卑劣,就如同炫耀出卖多少同志的叛徒一样。
4、好多洗地的说没办法,不执行就没工作。对,汉奸不出卖同志就会被鬼子杀。对这类观点,我只能说,您下跪的姿势真棒,是条好狗。
5、关于解除员工,既要合理,也要合情。不能动不动就是法条。当然,对于那种上来就2N没得谈,无理取闹,撒泼打滚的员工,HR要坚定不移的斗到底,打完仲裁就上法院,绝不姑息。但是对一些确有困难的,合理之外要讲情,解除别人的时候,也是做给在职的人看,你的公司有没有人性,全体现在你对离职员工的态度里面。
6、呼吁所有人善用网络,一些大企业喜欢对不听话的员工搞封杀,那我们就应该团结起来,披露、曝光那些没有道德的领导和HR,对他们搞反制。
7、奉劝某些走狗型HR,我劝你善良,你也是工人阶级,你靠出卖同事、侵犯工人阶级兄弟换来的红顶子和红票子,不觉得烫手么?多行不义必自毙。往小了说,你早晚也会碰到整你的人。往大了说,那些到了绝路的员工,你就不怕逼急了他一刀捅死你么?
关于解除是可能遇到的一些基本知识:
1、补偿金法定最高就是2N,当他违法解除你的时候,法院判赔才是2N,没有2N+1!网上所谓2N+1都是扯,更没有必须高于2N,多给是情分,不多给是本分。
2、关于+1,如果对方提前30天通知你或者双方靠协商解除,那就没有+1,N+1所谓的+1,是让你立刻马上走。只要提前通知你或者双方达成协议,这个+1就没有了。这不是说员工一定应得的。
3、N的由来,每满一年折合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N最多不超过12,故司龄超过12年,N也最多只按照12计算。
4、补偿金中的工资标准:一定记住,不是你合同的月薪标准,是你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平均工资包含奖金、补贴等。但是如果你的薪资水平很高,超过了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那你的工资标准也就只能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来计算。
5、补偿金的上限:根据3、4两点大家就应该知道,补偿金是有上限的。不是随便要上不封顶的。最高上限就是上年当地职工平均月收入的三倍*12。
6、补偿金没有所谓分批发放!补偿金是一笔到账。
7、纳税: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举例:北京2018年年平均工资94258,那么28万以下的你都是免税的。
8、关于经济型裁员:经济性裁员不是公司自己说经济就经济的,没有召开全体职工大会,没报告工会,没有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的,都不是经济型裁员。
9、不是所有裁员都有补偿。详见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作为员工关系出身的HR,对广大员工在面对解除时的15条建议
1、在你认可补偿协议之前,无论对方说什么,都不要签署任何文字性的东西。很多协议话里有话,一些大企业的法务和HR很会玩文字游戏,短时间内你没办法反应过来,所以他们怎么解释,只要不是你确认的补偿协议,一律不要签字,没有什么所谓先签这个,补偿再说,没有补偿,什么也不签。避免签署任何对你不利的文件。
2、请假一定一定要走流程。很多人觉得补偿谈完了,我还有假期要趸休,但是人力说没事,千万协议了,你不用提申请了,直接休就行。你一定要注意,有部分道德品质败坏,彻底沦为资本家走狗的HR,会在你休息后,撕毁补偿,说你无理由旷工开除你。到时你有理也说不清。
3、如果补偿没有诚意,甚至没有补偿,那就不要当场给答复,拖。你要知道,每拖一天,在日后维权的时候,你就会多一天的工资。而且在裁员问题上,公司其实比你着急,你要稳住,千万不要自己自乱阵脚。
4、如果你认为你说不过HR,那就不说,因为当你不会说的时候言多必失,你就看他表演,坚定你的要求,任你口吐莲花,我自岿然不动。他不说话你也不说话,他说话了你听他说完之后重复你的要求就行。往往解除的时候见人心,如果公司撕破脸,那其实你也没必要太在意脸面。
5、与领导和HR的沟通录音。一定录音。如果某些态度恶劣的主管领导和气焰过于嚣张的走狗型HR,你直接拿出手机当他面录音,一定要打掉他的气焰。这种主管领导平时给你的气现在不出更待何时?而走狗型HR搞乱了HR的行规,人人得而诛之。
6、如果因为协商没谈拢,对方不给你安排工作,一定不要心安理得的带着,要留有证据的跟主管领导要工作。同时如果对方给你安排工作,一定自己留底备份,避免对方鸡蛋挑骨头。
7、从谈判之日起,一定要做好打卡,不光要按时打卡,为了避免公司销毁打卡记录,一定要每天用视频拍摄打卡过程,打卡后与打卡机合影,如果打卡机附近有摄像头,可以正对摄像头招招手,把自己拍入视频。而且如果公司强行将你轰走,不让你进,你也要搬一把凳子,坐到公司门口待着,保证自己的出勤情况。
8、如果被卡绩效,一定也要保留证据,这个证据最好可以量化你的工作内容。把可以量化的关口把住,逼公司用模棱两可的主管问题卡绩效,这样在打官司的时候你会有一定优势。
9、如果公司说你不胜任工作,一定记得,不胜任不能直接解除,需要有记录的调岗或培训之后,还不行,才可以解除,但也是有补偿的,这个补偿就是法定的一个N。同时,不胜任的条件,也需要明确的、书面的文字表明何为不胜任,且员工签字确认,你一旦没有确认过,对方就不能以此为由解除。
10、试用期裁员,试用期不是说开就开的,试用期同样受法律保护。也不是试用期开除就可以不给钱的,如果没有违纪情况,除非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否则都需要给钱。但是这个录用条件,必须有明确的、书面的文字来表述何为录用条件,且员工签字确认。如果不满足这几个条件,对方就不能以此理由解除。
11、还是试用期,如果对方说你试用期不胜任工作,不要怕,试用期拿不胜任工作当理由,也是要给你培训或调岗的,不能说开就开。不胜任≠不符合。
12、任何关于你违规违纪的裁员,一定要看你违反的那些问题,有没有在公司制度上明确写明,你有没有签收过这些政策。如果没有,只要你的行为不违法,那么这就不算规章制度,对方不能以你违反为由开你。
13、三期女工,工伤员工,医疗期员工只能参考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解除,不得以不胜任工作等原因解除。所以,只要你遵守纪律,公司想裁你没那么容易。
14、如果遇到恶意调岗调薪的,调薪必须员工同意。调岗如果岗位与原工作差异过大也需要员工同意。
举例:
人事专员调岗成招聘专员,你不同意公司也可以操作。但是人事专员调岗成软件开发,就必须得到员工同意。
15、恶意调整工作地的,如果地理位置跨越过大,尤其跨城市调动都必须员工认可,即使你合同约定说公司可以调动员工,这个条款也是无效的。比如有些公司约定公司有权调动员工去往他,大家不要怕,这条条款上了仲裁和法庭,就是无效条款。
4楼 Wiiliam
感觉学历越高,思维越固化,不如一线摸爬滚打出来的HR通人性。
3楼 唔咔咔
老师,人事专员调岗到前台接待,合法不?
一个泥腿子
@唔咔咔:这么说哈,如果你是人事行政部,给你调岗前台,但同时保有人事专员职能,那是合理的。如果人力资源部人事专员,调岗到行政部行政专员,这就是不合理了。与员工的原有职能不符。无故单方面调岗是违法的。
2楼 langyuesadan
N的由来,每满一年折合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N最多不超过12,故司龄超过12年,N也最多只按照12计算。
这一条不正确,起码在山东不正确,超过了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才有12个月限制
一个泥腿子
@langyuesadan:对,这个是没拆分好,3、4本来是一条。觉得太长,拆成两段,但我这边一段拆完了之后发布了才发现拆分的时候没拆明白,现在三茅修改太麻烦了,我那个自己做的公众号更是,发了不能改,所以不改了就。毕竟现在这个年代,N理论上也不会超过12。
脱俗的香瓜19081613
@langyuesadan:N最高12确实是不对的,跟法律条文相悖
1楼 端木蓉97182
满满的干货。有正义感的H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