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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还看今晚八零后脱口秀、奇葩说,后来就没有看过什么综艺类节目了。突然听到李诞火了,池子也火了,好像还掐起来了!这两人不都是王自健的跟班么?怎么后浪立刻就拍了上来呢?真是换了人间。
当然,我并不是只是吃瓜,梳理池子与前东家笑果文化的纠纷是为了评价人和制度。大致流程是这样的:
1、两季吐槽大会之后,池子后火了,到处露脸,估计挣了不少钱;
2、笑果文化不满意了,刚把你捧起来你就飘了,公司的事情参与越来越少,外边挣钱的兴趣倒是很大,那就把你雪藏起来呗;
3、池子的叛逆劲儿上来了,那就分手,小爷我自己单干!
4、笑果文化说,分手可以,你得先赔偿公司对你的投入、还不能独吞你接私活的收入,也不多要,给个3000万分手费就可以;
5、池子彻底怒了,开始在微信群里怼CEO,怼公司,要求支付拖欠的演艺报酬;
6、笑果文化搜寻证据,私下从银行查到了池子的流水,看看你小子到底挣了多少外快!
7、池子虽然被抓住实锤证据,但充分发挥不要怂就是干的精神,引爆中信银行私下泄露自己信息的话题。
8、中信银行怂了,但笑果文化也没有怂,申请冻结池子的账户。你瞒着公司接私活挣钱,不吐出来怎么能让你跑了呢?
剧情目前就演绎到这里,我们可以想象一下未来的发展。劳动仲裁肯定解决不了,法院已经介入财产保全了,笑果文化向池子支付拖欠的演艺报酬只是小钱,池子向笑果文化分的私活收入才是大钱,池子想单飞,少不了要割块肉。
当然,这是在现行劳动法律体制下的预测,我想继续问的是,这对池子,对笑果文化来说是好事么?
我对池子这样的95后嚣张年轻人也谈不上有多欣赏,但是就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而言,普通的管理方式池子这样的员工肯定是不合适的。很明显,池子有才、有名、有野心,年少成名、意气风发、趾高气扬,你只发工资奖金,不允许接私活,刚性的制度管理,换来的只能是离心离德、撕破脸皮、两败俱伤。
看似各打五十大板,其实我想说的是池子不是优秀的员工,而是优秀的产品和技术合伙人。你不是有能耐吗?公司支持你做新节目,你按节目收益分钱;你想串串其他场子,可以啊,公司做你的经纪人。大家一起合作,信息共享,收益共享嘛!你是合伙人,是兄弟,不是员工,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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