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于2017年4月入职某公司任客户经理岗位。双方约定:合同有效期为3年,公司于2018年11月发现陈某在同行公司担任兼职业务员,并把公司部分业务私下交予兼职公司,公司遂向陈某发出一份通知,要求其自收到通知10日内终止兼职工作,并向公司提交与兼职单位终止兼职的保证书,否则与陈某解除劳动关系。
处理结果:
10天后,陈某没有向公司提供相应的资料,公司据此与其解除了劳动合同。
相关知识点:
《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 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关键点:
1、陈某兼职是否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可以依据陈某入职时所签订的《员工手册》等规章制 度来进行判断;
2、公司是否掌握了陈某在同行公司兼职的证据,并及时提出限期改正的要求。
处理方式与技巧:
1、应当对员工的兼职行为进行核实,并留存相关的证据,如收集陈某把公司业务私下交给兼职公司的电话录音,与陈某不按公司规定正常出勤的考勤原始数据;
2、确定员工具有兼职行为并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了严重的影响,比如陈某的业绩明显下滑,工作态度与之前有较大的差距;
3、存在兼职行为,但用人单位无法就兼职行为给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进行证明时,可以适用“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规定。可以给劳动者一个合理的期限,要求该期限内提交停止兼职工作的证明,如果在限期内拒不改正,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避开雷区:
发现员工有在同行兼职嫌疑后,切忌马上以强硬的态度来解除劳动合同,而要搜集好员工兼职的证据,也不可跳过给其下发限期整改的文书这一步骤。
衍生问题:
员工兼职不影响工作,公司直接辞退是否合法?
1、若法律或用人单位明确禁止兼职,那么劳动者一旦出现兼职行为,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虽然没有明确规定不得兼职,但劳动者的兼职行为影响了本职工作,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如果劳动者的兼职行为没有对本职工作造成影响,但用人单位知悉后已经责令其停止兼职,而劳动者拒不改正我行我素的,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