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据韩先生反映,今年年初,他应聘进入一家地处郊县的私营企业工作,当时老板承诺工资5000元。转眼,他在公司工作了快半年,每月老板都以现金形式发工资,可是一直也不与他签订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保。这让他十分担心,万一生病怎么办?因此,他向老板提出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社保的要求。老板却说,工资又没有少他一分钱,要合同干什么?老板还说,公司员工都不签合同的。至于社保,老板让韩先生自己去缴纳,理由是工资里已包括社保的钱了。韩先生不认同老板的说法,坚持要求老板签订劳动合同。结果,老板当场下了逐客令,让他收拾东西走人。韩先生想争辩几句,没想到,老板竟然叫保安将他“请”出了公司。随后几天,韩先生几次想进公司找老板交涉,但均被保安拒之门外。
解析:律师事务所袁律师表示,韩先生所在公司的做法已经触犯法律,首先,不签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对于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法律也明确了如何处置。例如,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其次,未按规定缴纳社保。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旨在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为职工按规定缴纳社保费。只有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才由个人缴纳基本社保费。有用人单位的职工应该由单位为职工缴纳。再次,无故解雇职工。依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职工劳动关系应当要有理由,无理由解雇职工将承担法律后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最后,不管单位是什么原因解除劳动关系,必须给职工书面凭证,而不是往外一推,不让进门就可以了。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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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smmhw
关键是劳动者怎么取证
君心妾意
@smmhw:出勤记录、工资发放记录等等都可以作为证据。
3楼 smmhw
关键是劳动者怎么取证
2楼 戚继光05503
合同到期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不提前通知,直接轰人是否有赔偿,赔偿多少
李彬小名叫三毛
@戚继光05503:双倍赔偿,参照第八十七条。
李彬小名叫三毛
@戚继光05503:双倍赔偿,参照第八十七条。
1楼 辛晴轩
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