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在指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民主程序=征求意见+协商通过
#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
A.规章制度:*人事管理(规章制度)事项+重大事项。
*其他部门的制度都是经营管理层面,都是业务流程的规定,不用民主程序
B.重大事项:*搬迁VS安置人员
#制订、修改、决定
#备注:(对人)的具体管理行为与(对业务)经营行为的区分
*搬迁: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但劳动者决定不了,是经营行为,是国家经济部署层面。搬不搬无需民主程序,但如何安置员工需要民主程序
*三供一业的移交:是否移交不用,但职工安置需要。供水供热供电和物业
#有工会: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工会协商通过(工会主席或工会委员开会)
#没有工会:全体职工讨论+职工代表协商通过
全体职工讨论:部门争求意见,全体职工:开会+群发邮件(有什么意见,3日内回复,否则视为没有意见);
*民企、外企:全体职工制度征求意见表,本人意见+同意与否,本人签名
#制度没有经过民主程序没有法律效力。
#职工不同意,正常,1/2以上发表意见,其中1/2以上同意即可
#制度冲突的:有利于职工的原则
#集团公司制度,分公司直接适用,子公司要再次通过民主程序。
#分子公司与集团公司制度适用权限和规则要明确:劳动合同签订主体VS制度适用的主体要匹配。人与合同要求匹配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有民主程序,制度有效,但没公示的对员工无效。
#制度公示:入职时确认——自学,在职员工进行**培训,签到——培训;
#制度公示方法:自学、培训
#制度公示误区:将制度作为劳动合同附件(认定为变更劳动合同,员工可以不同意,要独立协议或确认书)
#民主程序制度制定予以重视,重大事项防止泛滥。
#公示不等于员工知道,切忌重公示敷衍知晓。
**HR闭着眼知晓所有制度和条款吗?!VS能天津老太太摆地摊用气枪打气球案+神农架农民除草破坏二级保护植物案+陕西掏鸟蛋破坏二级保护动物案,公检法的正义之师,也免不了被骂不人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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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单独制作PPT,宣讲、公示做到深入人心
员工行为:30或50条
主要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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