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在工作中,当出现其他部门对人力资源不满的声音时,很多时候,我们都会说,他们不懂人力资源、多管闲事等等。这是没有办法解决问题的,我们应该“向内求”,去反思,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声音,原因在哪里呢,是不是我们人力资源内部、或者人力资源流程出现了什么问题。
比如:公司返聘的签劳务合同的已退休的保洁提出,他们应该有年假,又说招聘人员在面试他们时说到他们和其他员工享受同等的假期待遇。但公司内部对于已退休返聘签劳务合同的员工,都是无带薪年休假福利。此时应该怎么做呢?
1、提醒招聘岗重新学习公司的规章制度,注意在招聘工作中的语言措辞;
保洁类的岗位,应聘人员学历通常很低(没有要中伤和歧视的意思,实际中的情况确实如此),他们通常不会看公司制度类的文件和合同,只会听你怎么说,在面试时,就要同他们说明白:是享受法定节假日,如春节7天假、劳动节5天、国庆节7天。还要详细说明并举例说明公司其他的规章制度是如何的,包括请事假等规定。
2、询问清楚保洁人员所说的其他员工享受同等的假期待遇具体是指什么,避免认识性的错误;
在一些人员心目中春节7天假,就是“年假”,而人力资源中所指的“年假”是带薪年休假,一定要在统一认识的基础上来进行工作的洽谈,否则会出现“鸡同鸭讲”的情况出现。
3、核查规章制度的细节和劳务合同的内容,以保证内容的统一性;
比如,劳务合同通常不会像劳动合同那样有5、6页,通常只有2-3页,甚至只有1页,这样就不可避免的出现一些制度/规定简写的情况,比如考勤参照公司《员工考勤制度》,但公司《员工考勤制度》中,有规定有“带薪年休假”的相关条款,这样就会让员工产生,签劳务合同也是有“带薪年休假”的误解。
而现在公司***设置“法务岗”,公司的合同类文件都出自法务,人力资源中负责签合同的同事,就会说合同都是法务出的等等说辞,但是法务并没有实际参与到人力资源的具体工作中来,这就需要我们人力资源的从业者做相应的提醒,以便更好的做好我们的工作。
4、人力资源内部各岗位要通力合作,保持各环节工作的完整性;
一般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人力资源部门通常都有3-6名同事,甚至更多。一些同事在工作中想着这个事情在上一个流程时同事已经说过了,自己是不是可以不用说了。
比如负责员工关系的同事在给新员工签劳动合同/劳务合同时,就想着招聘岗的同事在面试时已经同面试者说了公司的规章制度的事情,而且接下来培训环节,也会讲公司的规章制度,那自己在签合同的环节,就不用在重复做这个工作了。
这个问题需要引起重视。因为招聘岗在招聘时不能把规章制度都讲解给应聘者听,很多企业因为工作安排和工作量的考虑,并不是新晋1个员工就会开展新员工培训的工作,所以新员工在办入职手续和签订合同就变的尤为重要。
签劳动合同/劳务合同是人力资源工作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并不是收集资料、签个合同那么的简单,涉及到“新员工入职须知”讲解、提醒通读“员工手册”等工作细项,对于极个别学历低的从业者,应该带读“合同”、详细讲解“新员工入职须知”,提醒“员工手册”中涉及到他岗位的重要事项。
不能因为其他岗位有涉及到该工作细节,就忽视/省略不做。人力资源虽然分6大模块,但它们是一个整体,如果其中的一个岗位做的不专业,就会导致整个人力资源的工作出现问题。
可以说员工在入职时,是一张“白纸”,对企业的认知是有限的,与企业的同事接触久了,不可避免的“沾染”上企业其他同事的抱怨、发牢骚等“恶习”。
很多人力资源从业者会说:我们做人力资源就是“背锅”的,各个部门都会把“锅”甩给我,但是有没有想过如果我们把内部的工作做好了,用“向内求”的智慧去做人力资源,将在很大程度上避免“背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