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2015年3月1日,王大锤经网络招聘的渠道,到A公司从事行政文员工作,双方自此建立劳动关系。因其工作努力,认真负责,表现突出,职位不断晋升,薪酬待遇不断提高。
2021年3月3日,王大锤升任办公室主任职位,负责保管公章、并管理公司公章的日常使用。
因管理公章关系重大,公司要求王大锤为公司提供自有房产证明,即《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王大锤考虑公司发展前景不错,虽然心理难以接受提供房产证明的要求,但最近大环境经济不景气不想跳槽,便将自身名下房产的《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提供给公司备案。
问题
公司可以要求王大锤提供房产证明么?
解析
答案是肯定的。
一、为加强管理而要求提供房产证明
公司要求王大锤提供房产证明,其目的之一在于加强对公章管理人的管理。王大锤并非公司老板的皇亲国戚,其掌管公章,事关重大。如果王大锤人品有问题,公章管理就容易被其抓住漏洞,极有可能出现未经公司同意,私盖公章的情形,导致法律风险的产生。
二、要求员工提供房产证明并未违法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该条文并未禁止公司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房产证明,虽然从行为的目的和效果来看,表面上公司要求王大锤提供房产《不动产权》容易被理解为公司要求王大锤提供担保,但实质上,公司并未和王大锤签署任何形式的担保合同,也未要求王大锤作出任何担保的意思表示,所以公司和王大锤之间并未建立任何形式的担保。
三、要求提供房产证明的行为为降低公司的维权成本和震慑
王大锤向公司提供房产证明,相当于向公司提供其个人的房产线索。如果真的出现王大锤未经授权而私盖公章的行为,不论其是触犯民事法律还是刑事法律的,公司都可以根据该房产线索争取赔偿,降低损失。
员工愿意提供房产证明的,从心理上也容易产生敬畏情绪,发自内心的提升公章管理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减少风险事件发生的概率。
建议
实践中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提供相应的房产证明。
虽然法律法规中并未禁止用人单位不得向劳动者索要相关证明,但是也没有规定劳动者不享有拒绝的权利。所以,用人单位应加强自身的公章管理,完善内部的登记管理流程,对合同的打印和领用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并对公章的外出设置2人以上的内部监督控制方式,以防公章被盗用私用的现象出现。
多说一句,建议用人单位不应随意要求任何岗位的劳动者都提供房产证明或者其他涉及劳动者重大财产的证明,而建议将提供房产证明的范围局限在高级管理和涉及重大机密的人员之中。否则滥用要求劳动者提供证明的权利可能适得其反,导致人员流失,内部管理松散、管理不作为等情况而出现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