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你为什么不辞职?你不是一直很想辞职的吗?整天向我抱怨这,抱怨那”。
“没错,我是有辞职的打算,但是这段时间公司的经营情况并不乐观,特别是在市场环境的影响之下,虽然我很想辞职但是现在这种情况之下辞职好像有点不太好,对不起自己的良心,会被别人认为是“没良心””纠结与不安纠缠着她。
两难的抉择,一方面似乎有些对不起良心与道义,而另一方面则是事关自己的生存问题,而这些问题总是让人陷在其中挣扎不得,让人痛苦不已,而这其中涉及到的是职场人对义务与职责的混淆不清
在公司经营不善、公司正处于存亡状态在这种时候辞职,作为个人去谋求下一份更好的发展,这在外界或者自己看来都是有些“忘恩负义”的,同时个人也会有着深深的负罪感。身置于这种情绪之中纠结乃至于无法自拨。
但是真正而言,本质上个人与公司的关系本质上是一种契约的关系,也就是说双方之间存在的是一种商业的交换行为,赤裸裸的现实,作为职员只需要在职期间付出相应劳动以及遵守公司相应的规定即可,能做到这些就已经尽到了属于自己的职责。没必要一味地纠结于道德上的问题,思考着个人在公司经营不善的情况之下想要离开谋求更好的发展,这种做法十分地忘恩负义。
作为个人要思考,身为一名职员已经尽到了他本身应有的职责,他拿着相应的报酬,也尽到了他应尽的职责,那么就已经是对得起良心与道义了,而作为个人真正上而言没有义务跟随着公司的发展而共存亡。公司是个体,个人也是个体,个人没有这种义务,但是作为职员却有职责对自身的工作负责,而一味地沉沦其中是属于将义务与职责混淆不清了,模糊了两者之间的界限。
认为个体需要与公司共存亡,但是这并不属于个人的义务,公司与个人,一方对对方付出的劳动与服务付出相应的报酬,而另外一方则出卖自己的劳力与时间,这本质上就是一场商业的交换行为,所以作为个体只需要尽到个体的职责即可,他人也没有权利要求你与一间公司共存亡,或者彻底地付出属于个人的精力与时间。
不妨反过来想想,当你义务劳动加班的时候,企业有对你的劳动给予回报了吗?当你随着年龄的增长,而体力跟不上的时候、中年危机的时候,作为甲方的反应是什么?很多时候都是“公事公办”,以你体力跟不上了为由,而辞掉你,这过程之中更多讲究的是“现实”,而不讲究“义务”,与“道德”。
义务与职责的混淆不清,让我们错误地把“义务”当成了“职责”
义务与职责的混淆不清让我们错误地把“义务”当成了“职责”。作为个人在职期间有职责对自己的工作负责任,而做好自身的工作、遵守公司的各种规章制度、等也属于员工的职责之一,而这些都是属于“职责”的一部分,但是作为个人却没有义务一起跟随着公司共存亡。
而作为个人却错误地把“义务”放进了这个环境之中来进行思考,这是错误的思考方式,两者之间的混淆不清,让人错把“义务”当成了“职责”,认为个人必须要跟随着公司共存亡,也束缚着我们,让我们痛苦。
内心的愧疚感和来自外界的评价都让我们极度地在意,使得我们痛苦,纠结。内心的负罪感使我们愧疚,让我们痛苦不已,自己告诉自己这样是不对的,是不该做的行为,人对自己做了错事都抱有种负罪心,这种愧疚的心理,会折磨着个人。
使得我们抬不起头来,同时也有损我们的自尊心,我们也尤其在意外界对我们的评价,外界各种诸如“忘恩负义”的帽子扣在我们的头上。
更使得我们羞愧,这两种感觉让我们越发的纠结和痛苦,从而越来越不敢有了辞职的念头。
在职场之中错误地把义务与职责混淆不清,是导致自己痛苦的根源。人要明白有时候在职场上面靠得离理性太远的时候要离感性近一些,而离感性太近的时候也要懂得离理性近一点,不要错误地把属于“义务”与“职责”的问题混淆,让自己做出了错误的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