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享受带薪年休假的基本条件:职工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划重点啦:连续一年不是指职工在本单位连续工作一年以上,而是自你第一份工作开始时计算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在实务中,你可以提供你的社保参保记录来证明。
2.带薪年休假的天数:
3.新进职员的年休假天数计算:(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4.带薪年休假是由用人单位统筹安排的,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散安排,也就说你可以申请带薪年休假,但用人单位有权利不同意你现在休年休假,正常只要用人单位在一个年度内安排完毕就可以了,特殊情况下允许跨越一个年度(但要职工同意)。
5.用人单位不安排员工年休假,应当向职工支付日工资收入的300%作为工资报酬(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这里的日工资是根据职工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来计算的,且天数基准为21.75天,假如你月平均工资为1万,则一天年休假的工资报酬=1万/21.75天*300%=1379.3,但前提是员工同意,员工不同意,用人单位给钱也不行。
6.职工不服从用人单位安排的年休假,就想用人单位支付工资报酬可以吗?答案是不行的,用人单位只支付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报酬。
7.用人单位安排年休假,职工因自身原因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只支付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报酬,但我想应该没有这样爱工作的人。
8.用人单位与职工的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根据折算后职工当年度未休的年休假,用人单位应按照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关于这点在实务中,一般都是让员工在离职前休完该享有的年休假天数。
9.用人单位与职工的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
10.用人单位不安排年休假、也不支付未休年休假的工资报酬,且经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整改后拒不执行的,用人单位还应当按照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11.
11.退休返聘人员因与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只存在劳务关系,不享有带薪年休假,但从公司人性化管理的角度,可以安排也可以不安排,公司对此有自主决定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