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茅
VIP
创作中心 学习中心 会员中心
目录

用工100条|第67条【女职工(3)】

作者 汪正楼律师 2021-10-26 08:01 33276
HR干货专场,特邀各位老师大咖带来招聘、绩效、企业文化、员工关系等模块实战知识分享,期待各位同学一起参与讨论,认真学习!
HR干货专场,特邀各位老师大咖带来招聘、绩效、企业文化、员工关系等模块实战知识分享,期待各位同学一起参与讨论,认真学习!
展开
关联直播
已结束 可回放
摘要:本条继续介绍女职工的问题。 1、离职后发现怀孕,能否要求撤销解除或终止决定,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2、违法生育的女职工在“三期”内是否受《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保护? 3、是否可以直接以违法生育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4、可以将违法生育规定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内容,再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吗?

劳动用工处处存在法律风险,笔者根据法律法规与实务经验,为大家编写了《劳动用工法律风险管理100条》,从员工的录用、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除、终止、劳动争议的处理等方面,全方位解析用工风险,提出防范建议。

 

第67条【女职工(3)】

 

九、离职后发现怀孕,能否要求撤销解除或终止决定,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撤销解除或终止决定的法律依据为重大误解。
《劳动合同法》对于劳动合同的撤销并未作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是民事法律行为,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可以依照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民法典》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是关于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规定,其中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是对用人单位解除孕期、产期、哺乳期女职工劳动合同的限制,在“三期”之内不得依据第四十条(医疗期满、不能胜任工作、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第四十一条(经济性裁员)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是劳动合同期满对用人单位终止“三期”女职工劳动合同的限制,劳动合同期满应当续延至“三期”情形消失时终止。
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对“三期”女职工的保护体现的是对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的限制,离职后发现怀孕要求撤销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前提是用人单位以为不是“三期”而进行的解除或终止,是用人单位存在重大误解。
只有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三期”女职工劳动合同存在限制时,才存在重大误解撤销解除或终止决定,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问题。
所以,能否以重大误撤销解除或终止决定,要分情况而定:
1、如果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协商一致)、第三十七条(劳动者主动辞职)、第三十八条(劳动者被迫辞职)解除劳动合同,这些情形与劳动者当时是否怀孕无关,是劳动者自己行使解除的权利,并不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没有使用解除权,没有解除限制的问题。
所以,这些情形下不存在撤销解除决定或协议,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问题。
2、如果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存在过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存在撤销的问题。
因为,依据以上的描述,对用人单位解除权的限制是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情形,“三期”女职工有第三十九条情形的,用人单位的解除权不受限制。
所以,无论是否知道其怀孕,均不影响用人单位依据第三十九条与“三期”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3、如果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这些情形是对用人单位解除“三期”女职工劳动合同的限制,存在重大误解的,可以撤销解除决定,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4、如果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的,这种情形是对用人单位终止“三期”女职工劳动合同的限制,存在重大误解的,可以撤销终止决定,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其他法定终止情形,用人单位的终止权不受限制,不可以撤销终止决定,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十、违法生育的女职工在“三期”内是否受《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保护?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概括为以下三类: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非过失性解除(第四十条);经济性裁员(第四十一条)。同时,第四十二条规定不得依据第四十条(非过失性解除)、第四十一条(经济性裁员)解除“三期”女职工。
“三期”女职工的特殊保护是为了保障生育女职工有充足的时间恢复身体健康,以及保障新生儿的健康成长而设立的制度。第四十二条只描述为“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并没有特别规定一定要符合计划生育,对于“三期”女职工的保护,《劳动合同法》并未区分是否为合法生育。
另外,在2012年修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时删除了“女职工违反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的,其劳动保护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办理”的条文。
所以,只要有生育的事实,无论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就应当适用第四十二的规定。


十一、是否可以直接以违法生育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三期”女职工不得依据第四十条(非过失性解除)、第四十一条(经济性裁员)解除,但可以依据第三十九条解除(过失性解除)。
《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立法宗旨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有严格的限制,一定要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并且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要求。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并没有规定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三期”女职工又受到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解除的限制。
所以,不能直接以违反计划生育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十二、可以将违法生育规定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内容,再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吗?
有人认为可以,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劳动管理最主要的依据,违法生育对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造成了不利影响,将这种情形规定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可以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有人认为不可以,直接将违法生育规定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本身就是不符合女职工特殊保护的立法宗旨,应属无效。
笔者认同第二种观点。
规章制度作为***审理案件的依据的前提是内容要合法合理。
制定规章制度主要是为了保障用人单位能够进行有效的劳动管理,是用人单位用工自主权的体现,违法生育确实给用人单位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但女职工的健康权、婴儿的生存权要高于用工管理权,将违法生育规定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并不具有合法性与合理性。这与我们上一篇讨论的是否享受产假道理是一样的。
所以,我们不建议直接将违反计划生育规定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但可以严格各种请假制度与流程,完善病假复查制度,及如何界定合理的工作指示等内容,将这些行为规定为一般违纪,次数多了就转化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巧妙使用解除理由的转化,同样可以达到有效管理的目的。

172

63

17

求职加薪,简历先赢!
求职没方向?职引简历AI帮写岗位JD;投意向岗位?职引简历精准匹配岗位;无个人优势?职引简历挖掘梳理经验;精准表达难?职引简历润色优化语言;格式调不好?职引简历排版清晰美观。>>点击去使用<<
2024-09-25 11:58
杀阡陌10806

17楼 杀阡陌10806

三期的女职工不得以是否违反生计法规来判断是否解除劳动合同:1、现在国家鼓励多生,取消计划生育;2、她是不是有老公在劳动合同法中无此相关规定
单位可以规范假期审批流程上多做考虑和制度建设上完善体系。

2022-01-12 14:49:58 回复 赞(0)
Gallian

16楼 Gallian

只要有生育的事实,无论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就应当适用第四十二的规定。

2021-10-29 22:27:07 回复 赞(1)
Gallian

15楼 Gallian

只要有生育的事实,无论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就应当适用第四十二的规定。

2021-10-29 22:24:08 回复 赞(0)
ZeeY

14楼 ZeeY

学习了

2021-10-29 20:02:00 回复 赞(0)
ZeeY

13楼 ZeeY

学习了

2021-10-29 20:01:43 回复 赞(0)
千夏999

12楼 千夏999

三期女职工的特殊保护是为了保障生育女职工有充足的时间恢复身体健康,以及保障新生儿的健康成长而设立的制度,直接将违法生育规定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本身就是不符合女职工特殊保护的立法宗旨,应属无效。但是为了保障用工单位的用工自主权,我们是可以从请假制度、工作指标设定等方面来实现用工的有效管理的。

2021-10-29 17:10:53 回复 赞(0)

大卡

@千夏999:您的评论写得非常好,希望您多多发表自己的观点,如果喜欢老师的教学文章的话,可以给老师点点关注,打个豆子,奖励一下老师哦~~

2021-10-29 17:37:33回复
Malcolm39202

11楼 Malcolm39202

学习了,1、对“三期”女职工的保护体现的是对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的限制,离职后发现怀孕要求撤销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前提是用人单位以为不是“三期”而进行的解除或终止,是用人单位存在重大误解。2、不能直接以违反计划生育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2021-10-29 15:49:58 回复 赞(2)

大卡

@Malcolm39202:您的评论写得非常好,希望您多多发表自己的观点,如果喜欢老师的教学文章的话,可以给老师点点关注,打个豆子,奖励一下老师哦~~

2021-10-29 17:40:32回复
杨20506

10楼 杨20506

老师,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有时间限制吗?

2021-10-29 10:41:56 回复 赞(0)
yaninco

9楼 yaninco

保护女职工

2021-10-29 10:34:53 回复 赞(0)
leahzhou

8楼 leahzhou

合同解除后还可以因为“重大误解”要求恢复,这个知识我还是第一次听到,谢谢老师。

2021-10-29 10:25:35 回复 赞(0)

大卡

@leahzhou:您的评论写得非常好,希望您多多发表自己的观点,如果喜欢老师的教学文章的话,可以给老师点点关注,打个豆子,奖励一下老师哦~~

2021-10-29 17:50:42回复
轨迹99

7楼 轨迹99

现在还有计划生育政策吗?

2021-10-29 10:18:48 回复 赞(0)
小牛崽

6楼 小牛崽

企业都应该自觉点,孩子社会的未来。

2021-10-29 10:03:56 回复 赞(0)

大卡

@小牛崽:您的评论写得非常好,希望您多多发表自己的观点,如果喜欢老师的教学文章的话,可以给老师点点关注,打个豆子,奖励一下老师哦~~

2021-10-29 17:51:22回复
青树流苏

5楼 青树流苏

有点看不明白

2021-10-29 09:54:24 回复 赞(0)
累tire

4楼 累tire

老师,第三十八条,劳动者被迫辞职应该不属于劳动者自己行驶解除权利?

2021-10-29 09:45:20 回复 赞(0)
大卡

3楼 大卡

汪正楼老师——
本篇文章来自汪正楼老师的分享。大家可以点击老师头像订阅,也可以在评论区留言和老师多多交流哦~

2021-10-29 09:23:10 回复 赞(0)
不迁不贰

2楼 不迁不贰

2021-10-29 09:03:24 回复 赞(0)
一叶芷

1楼 一叶芷

分析一下企业文化的重要性。企业文化包括物质、制度、精神等三层次的文化规划,但没有进入员工的心中,那都是一种空话,所以,我们一定要有建文化长期作战的思想准备,慢慢的影响员工,引导他们走向文化,从而积少成多,形成企业本身真正的文化。

2021-10-29 08:20:57 回复 赞(2)

大卡

@一叶芷:您的评论写得非常好,希望您多多发表自己的观点,如果喜欢老师的教学文章的话,可以给老师点点关注,打个豆子,奖励一下老师哦~~

2021-10-29 17:52:26回复

下载APP
下载APP
与更多HR互动交流
300万+人已下载
下载APP
与更多HR互动交流
关于作者

获得 打卡牛人 专栏作家 课程讲师  三茅认证称号

江苏千树律师事务所律师,坐标南京,用工筹划、劳动维权。【微信公众号:劳动法江湖】,13913302846。
最新内容
长春市关于进一步支持缴存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通知
1天前    吉林省
长春市《关于进一步支持缴存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1天前    吉林省
关于延长《天津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有效期的通知
1天前    天津市
四川内江:出台深化企业用工服务十五条措施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1天前    中央
新疆:“四方助农”专场招聘活动启动!
1天前    中央
内蒙古:托起就业群体稳稳的幸福
2天前    中央
湖北:“千万服务”行动 促劳动关系和谐
2天前    中央
人社海事齐发力 交出船员权益保障宁波答卷
2天前    中央
杭州公积金中心关于2024年国庆节放假的通告
2天前    浙江省
福建省丨关于公布2024年第四季度住房公积金贷款流动性调节系数的公告
2天前    福建省
张丽俊丨猴子管理法则:如何避免自己忙死,下属闲死
2天前    热点资讯
重要|劳动合同续签,注意这5个坑
2天前    其他资讯
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若干业务政策的通知
3天前    浙江省
关于温州市住房公积金若干业务政策的政策解读
3天前    浙江省
关于印发《天津市贯彻落实〈技能人才评价质量督导指标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3天前    天津市
天津市印发《2024年度技工院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方案》的通知
3天前    天津市
天津市人社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经办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
3天前    天津市
哈尔滨丨关于进一步扩大高层次人才申请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惠及范围的通知
3天前    黑龙江省
刘润丨ToB生意的私域流量:你应该知道的10件事
3天前    热点资讯
个税又出新政!9月21日起执行
3天前    其他资讯
管理者效能的9个指标
4天前    其他资讯
延迟退休后,最低缴费年限还是15年吗?
4天前    热点资讯
北京:在世界技能大赛取得历史最好成绩
4天前    中央
重庆:“一站联处+数字仲裁”为劳动者解“薪”愁
4天前    中央
天津市人社局关于做好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就业帮扶有关工作的通知
4天前    天津市
安徽马鞍山:“四个坚持”培育“诗城工匠”
4天前    中央
陕西:秋招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
4天前    中央
浙江温州:优化公共就业服务能力 打造职业友好型城市
4天前    中央
江西:实施11项跨部门“高效办成一件事”
4天前    中央
刘润丨醒醒,该恶补财务知识了
4天前    热点资讯
张丽俊丨越优秀的管理者,越会让下属不舒服
4天前    热点资讯
降薪调岗是否属于违法解除
4天前    员工关系
员工守则和规章制度
4天前    通用技能
怎么给员工缴纳社保
4天前    通用技能
员工请假条模板
4天前    通用技能
稳岗补贴是给员工还是公司
4天前    通用技能
破产清算员工赔偿
4天前    通用技能
正式员工离职必须一个月吗
4天前    通用技能
公司搬迁员工不去怎么谈判
4天前    通用技能
个体户被员工告了劳动仲裁
4天前    通用技能
青年员工座谈会发言稿
4天前    通用技能
公司无故辞退员工如何赔偿
4天前    通用技能
员工手册有法律效应吗
4天前    通用技能
员工信息登记表
4天前    通用技能
新增社保员工怎么操作
4天前    通用技能
员工关系岗位面试问题
4天前    通用技能
员工转正领导给的评语
4天前    通用技能
员工培训计划方案
4天前    通用技能
员工大会主持稿
4天前    通用技能
公司变相逼员工离职
4天前    通用技能
员工工资表怎么做
4天前    通用技能
如何辞退一个不合适的员工
4天前    通用技能
员工激励方案:激发潜能,共创企业辉煌
4天前    通用技能
员工绩效考核表
4天前    通用技能
员工离职社保减员怎么操作
4天前    通用技能
劝退员工的技巧以及话术
4天前    通用技能
员工自己离职却找劳动仲裁
4天前    通用技能
员工离职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4天前    通用技能
怎么劝退不合格的员工
4天前    通用技能
公司搬家员工不去有赔偿吗
4天前    通用技能
公司开除员工赔偿怎么计算
4天前    通用技能
怎么辞退员工话术
4天前    通用技能
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4天前    通用技能
公司破产员工赔偿
4天前    通用技能
员工考勤表模板
4天前    通用技能
劳动法关于辞退员工的规定
4天前    通用技能
员工不愿意缴纳社保怎么办
4天前    通用技能
新员工入职自我介绍简短
4天前    通用技能
员工关怀方案:提升企业员工幸福感和工作效能
4天前    通用技能
公司劝退员工怎么应对
4天前    通用技能
开除员工的话术
4天前    通用技能
新员工入职发言应该说是
4天前    通用技能
合同期内辞退员工应该怎么赔偿
4天前    通用技能
外包和正式员工区别
4天前    通用技能
员工转正自我评价
4天前    通用技能
公司怎么给员工缴纳社保
4天前    通用技能
老员工欺负新人怎么办
4天前    通用技能
住房公积金有变,10月8日正式执行!
4天前    其他资讯
员工受伤怎么办?劳动能力鉴定or伤残鉴定,赔偿天差地别!
4天前    热点资讯
长三角更吸引高学历数贸人才,这些岗位需求旺盛丨猎聘数据
4天前    热点资讯
员工考勤表怎么做
4天前    通用技能
社保新增员工怎么添加
4天前    通用技能
员工自评怎么写
5天前    通用技能
公司规章制度与员工守则
5天前    通用技能
末位淘汰制辞退员工合法吗
5天前    通用技能
店长管理员工技巧
5天前    通用技能
新员工入群怎么打招呼
5天前    通用技能
三期员工什么意思
5天前    通用技能
新员工入职自我介绍应该怎么说
5天前    通用技能
工资条不给员工合法吗
5天前    通用技能
员工手册
5天前    通用技能
如何劝退不合适的员工
5天前    通用技能
公司上市对员工有什么好处
5天前    通用技能
员工轮流开早会分享内容
5天前    通用技能
试用期劝退员工话术
5天前    通用技能
新员工座谈会:团队融入与成长的桥梁
5天前    通用技能
优秀员工推荐理由
5天前    通用技能
员工突然离职怎么处理呢
5天前    通用技能
新员工入职培训是怎么样的
5天前    通用技能
公司解散怎么处理员工赔偿
5天前    通用技能
创作者协会
直播推荐 更多 >

HR重点关注干货一周秀

大卡  打卡学习委员

已结束 可回放 9733

下载APP
扫码下载APP
三茅公众号
扫码添加公众号
在线咨询
扫码在线咨询
消息
关注
粉丝
正在加载中
猜你感兴趣
换一批
评论和点赞
59452
企业的人才理念应该和整体的用人理念有所区别,因为人才和普通劳动力,本身就身就存在质量身就存在质量存在质量
评论和点赞
59452
企业的人才理念应该和整体的用人理念有所区别,因为人才和普通劳动力,本身就身就存在质量身就存在质量存在质量
评论和点赞
59452
企业的人才理念应该和整体的用人理念有所区别,因为人才和普通劳动力,本身就身就存在质量身就存在质量存在质量
评论和点赞
59452
企业的人才理念应该和整体的用人理念有所区别,因为人才和普通劳动力,本身就身就存在质量身就存在质量存在质量
评论和点赞
59452
企业的人才理念应该和整体的用人理念有所区别,因为人才和普通劳动力,本身就身就存在质量身就存在质量存在质量
更多
消息免打扰
拉黑
不再接受Ta的消息
举报
返回消息中心
暂无权限
成为三茅认证用户,即可使用群发功能~
返回消息中心
群发消息本周还可群发  次
文字消息
图片消息
群发须知:
(1)  一周内可向关注您的人群发2次消息;
(2)  创建群发后,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的72小时内,您的粉丝若有登录三茅网页或APP,即可接收消息;
(3)  审核过程将冻结1条群发数,通过后正式消耗,未通过审核会自动退回;
(4)  为维护绿色、健康的网络环境,请勿发送骚扰、广告等不良信息,创建申请即代表您同意《发布协议》
本周群发次数不足~
群发记录
暂无记录
多多分享,帮助他人成长,提高自身价值
群发记录
群发文字消息
0/300
群发
取消
提交成功,消息将在审核通过后发送
我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