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主观题考试仅剩一周多的时间了!
现在竟然还有很多备考生默默祈祷延期
同学们,考试无论远近,总是会来的!
好好备考复习,比什么都重要!
如果你询问考过的前辈们
他们一定会告诉你
坚定,克服困难,是上岸最重要的因素!
那么在这一周多的时间里
你还能做些什么?
一、练习答题技巧
无论是主观题还是客观题,我们一直都在强调控制时间,因为只要控制不好时间,就有可能答不完,最终造成失分!
控制时间的第一要素是练习好答题技巧,比如:
一、按照段落答题:在读完案情后,就要清晰地知道自己第一段写什么,第二段写什么!节省自己的时间。
二、掌握好写作模式:答题是有技巧的,任何一个回答都应该有【结论+理由】,结论是刚性需求,理由是弹性要求!
当然,答题技巧不只有这两点,其他的还请大家跟老师的节奏走,多多练习!
二、突破重点,冲刺抢分
除答题技巧外,在有限的时间里掌握最重要的知识,才是备考王道!
抓住知识点,用知识点答题才能让我们的答案丰满,得到更多的分数。
那么,哪些知识点才是最重要的?万国为大家总结出考前三页纸!精练再精练后的重点,同学们,千万不要错过这个抢分机会!
今日学科--民法+民诉法
民法
1、民法的基本原则:
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信原则、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绿色原则。民法的基本原则中需要区分各个基本原则的差异,尤其是要注意,凡是基本原则,彼此之间既可能存在冲突,也可能存在重叠,在答题过程中根据题干提供的事实,选择与该事实最为贴切的基本原则。
2、民事法律关系:
不属于民事法律事实的情形中比较典型的是情谊行为,典型的情谊行为包括请人吃饭、看电影、搭便车、为人指路等。
3、自然人的民事权利与行为能力:
完全、限制、无行为能力,此处要注意无民纯获利益的行为是无效的。16 周岁以上不满 18 周岁,但是能够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人法律拟制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4、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
单方、双方、多方、决议行为的区分,实践性行为和诺成性行为的区别,要式行为和不要式行为的不同,以及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生效共同的三个条件: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行为内容合法。
民诉法
1、基本原则:
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频繁收到命题人关注,是不折不扣的重点。考生应重点掌握传统核心考点——辩论原则、处分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检查监督原则的内涵和使用条件。考生需要在准确把握每一项原则内涵的基础上,在结合题目进行判断。
2、 基本制度:
基本制度对知识点的记忆精确度要求较高,需要考生对合议制度、回避制度、公开审判制度的精准掌握,方可在考试当中做到“以不变应万变”
3、地域管辖及级别管辖:
对于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这两个考点,我们不能死记硬背。对于级别管辖,考生需要熟知不同级别的法院管辖的案件。在地域管辖当中应熟知各项管辖制度的内在适用关系,即案件若不适用特殊地域管辖、协议管辖、专属管辖等规定,应根据一般地域管辖规则作答。
4、裁定管辖与管辖权异议:
裁定管辖与管辖权异议是民事诉讼法中不折不扣的重点,也属于每年必考的范围。考生需要熟悉法律规定、准确把握每一项管辖制度的内涵和适用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