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为使员工明确奖惩考核的标准、依据和方法,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的工作行为,特制定本条例。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有限公司全体员工及在公司区域内临时工作的人员。
3.关键词解释
3.1员工:指*****有限公司在职人员;
3.2奖励:奖励先进是为了树立模范,鼓励公司员工齐心协力,为完成公司的经营目标而努力;
3.3惩罚:惩罚是为了纠正员工错误,鞭策员工自觉遵守公司管理制度,提高自身素养,确保公司工作秩序。
4.职责
4.1办公室、综合办、综合管理部、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及执行;
4.2公司各部室(事业部)负责落实、监督、上报。
5.内容
5.1 奖惩总则:
5.1.1 奖励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员工得到心理及物质上的满足,又要达到激励员工勤恳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业绩的目的;
5.1.2 惩戒的目的在于既要促使员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水准,又要保障公司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
5.2 奖惩原则:
5.2.1 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包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考核标准、工作计划和总结、和临时工作任务;
5.2.2 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大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达到或稍稍超出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视为员工应尽的责任,不应得到正常待遇之外的奖励,奖励应遵循以下原则:
5.2.2.1 员工超额完成工作任务的,按照指标超额情况予以奖励;
5.2.2.2 员工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的,按照具体情况予以奖励;
5.2.2.3 员工为公司争取到荣誉的,按照荣誉级别予以奖励;
5.2.2.4 员工为公司节约成本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奖励;
5.2.2.5 员工为公司争取项目资金的,按照项目资金额度予以奖励;
5.2.2.6 员工为公司取得优惠政策的,按照政策优惠力度予以奖励。
5.2.3 员工的工作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不同,均要给予相应惩戒,起到防微杜渐之效果;
5.2.4 《员工奖惩激励单》必须通知员工当事人,当事人有向上级申诉的权利;
5.2.5 该罚不罚护短的管理人员由办公室、综合办、综合管理部、人力资源部提出处罚,追究其管理责任;
5.2.6 对公司内部的任何奖惩事实,董事长有附议权和赦免权。
6 .奖惩细则
6.1 奖励:
6.1.1 奖励的种类有经济奖励、行政奖励和荣誉奖励三种:
6.1.1.1 经济奖励包括加薪、奖金;
6.1.1.2 行政奖励包括嘉奖、晋级;
6.1.1.3 荣誉奖励包括授予“优秀员工”、“岗位能手”等称号或通报表扬等;
6.1.1.4 以上三种奖励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执行。
6.2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嘉奖,并颁发奖金300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嘉奖通报全公司:
6.2.1 工作努力、业务熟练,能及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6.2.2 领导有方,使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6.2.3 预防事故或抢修设备使正常经营不致受到较大影响者;
6.2.4 品行端正,一贯忠于职守,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6.2.5 其他对公司或公众有表率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
6.3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功,并颁发奖金600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记功通报全公司:
6.3.1 全年能超额(20~50%)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者;
6.3.2 遇有灾变或意外事故,能极力抢救并减少公司损失者;
6.3.3 检举揭发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为公司挽回形象和损失者;
6.3.4 维护公司安全,积极采取措施排除险情,确有实效者;
6.3.5 全年累计获嘉奖五次者;
6.3.6 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较大贡献者;
6.3.7 对争取一般优惠政策,为企业发展排忧解难者。
6.4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大功,并颁发奖金1000元,记大功在全体员工大会上宣布:
6.4.1 全年累计获记功三次者;
6.4.2 全年能超额(≥50%)完成上级下达的生产任务者;
6.4.3 承担巨大风险,挽救公司财产,表现突出者;
6.4.4 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重大贡献者;
6.4.5 所提的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重大效果者;
6.4.6 岗位人员优化后,二合一岗位或多合多岗位经两个月的考察期确能胜任的(且不产生加班费或其他任何费用):
6.4.7.1 按公司相关规定岗位优化后的薪资返给承担相应工作的在岗人员;
6.4.7.2 各部(室)岗位人员优化必须公开、透明的明确优化后奖金的月度分配方案,避免影响部(室)员工的稳定;
6.4.7.3 设试岗考察期2个月,岗位人员优化后不影响部(室)正常工作的,经可行性评估合格后,同时补发试岗考察期差额奖金,可行性评估不合格的执行原定岗定编,补充岗位人员;
6.4.8 为企业争取到省级以上荣誉和资质,对提升企业形象方面有重大贡献者;
6.4.9 对争取特别优惠政策,为企业发展排忧解贡献力量者。
6.5 公司设置的安全奖、技术创新奖、其他各类奖励,分别按相关系统表彰奖励管理办法执行。
6.6 任用与提升员工时,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受过奖励的员工,对德、才兼备者还可破格提升。
6.7 奖励事项如为多人共同合作而完成的,其奖金由参加人员共同分配。
6.8 凡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奖励,由其直接上级提出,凡与工作无关的,由见证人以书面形式提出;奖励的核实由办公室、综合办、综合管理部、人力资源部联合组成工作专班负责落实,批准人为总经理。
6.9 惩戒:
6.9.1 按照规定的标准(规章制度、岗位描述、考核标准、员工行为规范、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检查员工的工作表现,对达不到标准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6.9.1.1 检查员工对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如违反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称为违纪过失;
6.9.1.2 考查岗位描述以及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如因失职而使自己负有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而造成部分工作受到损失,称为责任过失。
6.9.2 惩戒的方式有经济处罚与行政处分两种:
6.9.2.1 经济处罚分为罚款、降薪;
6.9.2.2 行政处分分为警告、降级、降职、延期转正、停岗、转岗、下警告书、写保证书、解除劳动关系;
6.9.2.3 以上两种惩戒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施行。
6.9.3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纪,处以50元/次经济处罚:
6.9.3.1 进厂时不按厂规厂纪办理入职手续者;
6.9.3.2 上班时间串岗聊天,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书籍或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者;
6.9.3.3 在上班时间离开办公或生产岗位20分钟以上,未向直接主管说明去向者;
6.9.3.4 同事之间互相吵架、说脏话、粗话者;
6.9.3.5 乱扔杂物,破坏环境卫生者;
6.9.3.6 上班期间吃早点或零食者;
6.9.3.7 因个人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6.9.3.8 怠慢工作者;
6.9.3.9 妨害现场工作秩序经劝告不改正者;
6.9.3.10 不能按时完成重大任务,又不及时复命,但未造成损失者;
6.9.3.11 工作时间饮酒者或饮酒后上班者;
6.9.3.12 因指挥、监督不力造成事故情节较轻者;
6.9.3.13 服装穿着、仪容仪表不符合规定者;
6.9.3.14 各种公司级领导会议中接听电话或响铃者;
6.9.3.15 自然年内累计请事假30天的;
6.9.3.16 自然年内被公司下警告书一次者;
6.9.3.17 将胸牌、工作证、工作服、公司徽标等饰物转借给非本公司人员使用或佩戴者;
6.9.3.18 会议、培训等无故迟到、早退者;
6.9.3.19 无故未参加公司各级会议或各类培训(无请假手续)者;
6.9.3.20 有其它违纪行为者。
6.9.4 各部门第一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纪,处以100元/次经济处罚:
6.9.4.1 未能及时传达、执行公司下发文件的;
6.9.4.2 在所管辖区域内,有长明灯、长流水者(因工作需要除外);
6.9.4.3 下班后所辖区域窗户未关者;
6.9.4.4 本部门及所辖区域环境卫生脏乱差者;
6.9.4.5 部门内发生重大事情,如物品丢失等,未能及时上报有关部门或主管领导者;
6.9.4.6 对本部门员工工作检查(管理)不力者;
6.9.4.7 有其它违纪行为者。
6.9.5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记过处分,处以200元/次经济处罚,视情节可同时处以停岗、转岗、留厂察看处分:
6.9.5.1 不服从上级领导合理的工作安排及工作调动者;
6.9.5.2 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致影响公司权益者;
6.9.5.3 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6.9.5.4 对同事恶意攻击、威胁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者;
6.9.5.5 损公肥私或泄露公司秘密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害者;
6.9.5.6 对能够预防的事故不积极采取措施避免或不及时上报致公司利益受到损害者;
6.9.5.7 虚报业绩或弄虚作假者;
6.9.5.8 有其它应给予记过处分的事件者;
6.9.5.9 自然年内累计被公司下警告书二次者;
6.9.5.10 损坏公司重要文件或财物者;
6.9.5.11 未经允许随意进出严管区域或经劝阻态度不端正者;
6.9.5.12 安排的工作任务应完成但未能及时办理,影响正常工作进度者;
6.9.5.13 未正确履行职责或履行职责不到位,影响正常工作者;
6.9.5.14 在餐厅就餐,乱倒饭菜者;
6.9.6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记大过处分,处以500元/次经济处罚,视情节可同时处以降级、降职、撤职、或转岗:
6.9.6.1 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屡劝不听两次以上者;
6.9.6.2 对下属正常申诉、合理化建议打击报复经查属实但情节轻微者;
6.9.6.3 故意损坏公司重要文件或财物者;
6.9.6.4 妄议公司大政方针,诋毁公司营销策略,诽谤公司领导情节轻微者;
6.9.6.5 上班期间参与DB者;
6.9.6.6 自然年内累计被公司下警告书三次者;
6.9.6.7 酗酒滋事;
6.9.6.8 携带公安管制刀具或易燃、易爆、危险等禁品进入公司者;
6.9.6.9 未正确履行职责或履行职责不到位(失职证据确凿),给公司造成一定经济损失者;
6.9.7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行为,公司有权与当事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不予补偿经济补偿金:
6.9.7.1 员工考勤月连续旷工3天(含)的;
6.9.7.2 自然年内累计旷工达15天(含)的;
6.9.7.3 员工考勤月累计旷工6天(含)的;
6.9.7.4 员工请假未获部门领导批准擅自离岗的;
6.9.7.5 员工请假期满未及时到岗工作且未与部门负责人沟通需要续假的,超过48小时(不含)的;
6.9.7.6 自然年度累计被公司下警告书3次以上的;
6.9.7.7 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酒后上岗、在岗喝酒或睡岗累计3次者;
6.9.7.8 弄虚作假,骗取假期、假期工资或涂改病假证明休假者;
6.9.7.9 因个人原因在职期间受治安拘留以上处罚者;
6.9.7.10 拒不服从公司或部门领导工作安排和分配的(拒绝违章指挥及强令冒险作业的除外);
6.9.7.11 未正确履行岗位职责或履行职责不到位,被证实工作品行不端、玩忽职守、失职和渎职,致公司蒙受较大损失(1万元(不含)以上)者;
6.9.7.12 对下属正常申诉、合理化建议打击报复经查属实,情节恶劣者;
6.9.6.13 妄议公司大政方针,诋毁公司营销策略,诽谤公司领导情节严重者;
6.9.7.14 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妨害团体秩序者;
6.9.7.15 殴打同事或唆使他人殴打同事者;
6.9.7.16 造谣惑众诋毁公司形象者;
6.9.7.17 故意损坏公司重要文件或财物者;
6.9.7.18 未经许可兼任其他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
6.9.7.19 伪造公司领导签字者;
6.9.7.20 公司高级干部违反组织管理原则、公权私用者;
6.9.7.21 未正确履行工作职责或履行职责不到位(渎职证据确凿),给公司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者;
6.9.7.22 经确认与前一用人单位劳动关系未理清,有用人争议、纠纷者;
6.9.7.23 拉帮结派、造谣煽动、消极怠工造成公司管理混乱者;
6.9.7.24 利用公司名誉在外招摇撞骗,致使公司名誉受损者;
6.9.7.25 违反财经纪律,伪造、变造、故意毁灭会计凭证等会计资料及利用虚假的会计资料损害公司利益者;
6.9.7.26 不服从公司合理的管理和调度,严重顶撞和辱骂上司,情节恶劣影响极坏者;
6.9.7.27 在应聘填写入职登记时,提供虚假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技能证、荣誉证、发明专利等骗取公司录用的;
6.9.7.28 滥用职权,恣意挥霍公司财产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6.9.7.29 故意泄密或者出卖公司秘密造成较大损失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6.9.7.30 偷盗、侵占同事或公司财物经查属实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6.9.7.31 在执行公务和对外交往中索贿、受贿,收取回扣数额较大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6.9.7.32 伪造或变造或盗用公司印信严重损害公司权益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6.9.8 公司对员工及各部(室)工作时效性和工作质量的输出进行敏捷管理,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据履职类别和员工职级给予惩戒:
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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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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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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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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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效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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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公司内报送资料、文件、数据、信息延误/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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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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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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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层
|
100元/次
|
基层
|
50元/次
|
员工
|
30元/次
|
B.对外报送资料、文件、数据、信息延误/每次
|
高层
|
500元/次
|
中层
|
300元/次
|
基层/员工
|
100元/次
|
工作质量性要求
|
A.公司内报送的资料、文件上的数据和信息错误/每次
|
高层
|
400元/次
|
中层
|
200元/次
|
基层
|
100元/次
|
员工
|
50元/次
|
B.对外报送的资料、文件上的数据和信息错误/每次
|
高层
|
1000元/次
|
中层
|
500元/次
|
基层/员工
|
200元/次
|
工作行为要求
|
员工工作行为不符合公司要求或社会公俗良序/次
|
高层
|
200元/次
|
中层
|
100元/次
|
基层/员工
|
50元/次
|
高管会签文件要求
|
漏签次数/年
|
漏签次数/年
|
漏签次数/年
|
漏签次数/年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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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N≥7
|
12≥N≥10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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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年末薪*5%
|
考核年末薪*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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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年末薪*7%
|
考核年末薪*8%
|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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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纳入敏捷管理的行为不再列入当月绩效考核范围;
2.以上情节以形成的行为事实、被投诉和内外反馈为评判标准;
3.高管会签文件漏签次数由各成员公司行政办负责统计并报股份公司行政管理中心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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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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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9 员工被处罚时,如果负有领导责任,将追究其领导责任。
6.9.10 惩戒的提出人可以是任何有权发现问题的人,落实人必须是其直接上级,核实人由办公室、综合办、综合管理部、人力资源部组成工作专班负责落实,对办公室、综合办、综合管理部、人力资源部人员的惩戒,核实人为总经理,对高层管理人员和董事长办公室人员的惩戒,核实人为董事长。
6.9.11 对当事人的经济处罚,从当事人当月工资中扣除,综合管理部、人力资源部直接从当事人当月工资中扣除,对营私舞弊者处以当事人惩戒两倍的罚款。
7.附件
《员工奖惩激励单》
本制度的拟定、修改或解释由公司综合管理部(人力资源部)负责,经公示并报董事长批准后执行,依据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本制度如有修订或废止将另行公告。
文件结束
员工奖惩激励单
被激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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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门/岗位
|
|
□奖励 □惩罚
|
激励金额
|
|
发生时间
|
年 月 日
|
激励
事由
|
|
激励部门
|
|
审核
|
|
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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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奖惩激励单
被激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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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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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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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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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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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
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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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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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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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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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奖惩激励单
被激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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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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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 □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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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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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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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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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
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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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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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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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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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奖惩激励单
被激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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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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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奖励 □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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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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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生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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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激励
事由
|
|
激励部门
|
|
审核
|
|
审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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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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