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览:
- 经济补偿金计算基数是以该员工在公司月平均收入为基数,月平均收入是按照其在公司的 应发工资总和(包含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等)/其在公司实际工作的月数; 关于加班费是否算在内,目前还存在争议;公司代扣部分(如五险一金代扣部分)应纳入核 算基数内。
- 经济补偿应该按照员工在公司工作的年限计算实际应发几个月。(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 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 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当该员工月平均工资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会平均工资3倍时,经济补偿的计算年限是没 有上限的;
- 当该员工的月平均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会平均工资3倍时,经济补偿的计算年限最高为12年;
- 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 资 3 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
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 劳动者依照本法第 三十八条 1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2.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 第三十六条 2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解除劳动合同的;
3.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 第四十条 3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4.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 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 4 解除劳动合同的;
5. 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
外,依照本法第 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 5 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6. 依照本法 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 6 终止劳动合同的;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参考条例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应按以下标准计算: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
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
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
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中关于月工资是这样说明的: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
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关于经济补偿计算的常见误区:
1,经济补偿金是按照该员工的基本工资进行计算;
2,经济补偿金是按照该员工前十二个月的平均收入计算;
3, 经济补偿金的基数是没有上限规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金其实应该按照该员工
在公司实际工作月数内,每月的平均应发工资计算。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
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
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劳动者工作
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关于经济补偿金基数上限,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中的说明来理解,经济补偿金基数标
准最高为该员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
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 ,向其
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经济补偿金计算年限
根据最新发布的《劳动合同法》来理解,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年限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当该员工的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社会平均薪资三倍时,经济补偿金计算年限无上限;
2,当该员工的月平均工资高于当地社会平均薪资三倍时,经济补偿金计算年限为12年。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 8 ,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
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重点
这里的工作年限是指劳动者在公司的累计工作年限,而非连续工作年限;
在我国法律中,“以上”、“以下”、“以内”、“届满”,一般包括本数;因此,工作时间刚好
六个月的,经济补偿也按照一年工资计算。
经济补偿金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其收入在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 3
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出部分则按照有关规定,计算并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