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在制造型企业,但是从描述来说,总结出以下几点: 1、作为生产普工,加班是必要的 2、公司并未剥削员工,而是按照国家规定给予了加班费 根据以上总结,得出以下两点启示: 1、不加班的普工会影响其在这个工作岗位的企业所要求的效率,也就是对于这个岗位,我们需要重新去思考是否合适,这是从企业角度来说 2、员工不愿意加班,不在于有没有给够钱, 本人已经表示不在乎工资,那么从员工的意愿来说,加班工资无法激励他,那么要考虑员工到底在意什么,这是从员工角度来说 作为HR,我们一直强调要开发人力资源,所谓人力资源,在我看来,也就是“物尽其才、人尽其用”,而 “人尽其用”所包含的内涵还在于将合适的人放在合适的岗位上,从而最大化生产效率。 我们每一个人都有不同的价值观,这代表着我们看看待世界和作出行为的方式,比如,有些人将赚钱放在第一位,有些人将家庭放在第一位,有些人将两者的平衡放在第一位。 从以上对员工的描述,他愿意正常上班,而不愿意加班,且不在乎工资,那么说明他在他价值观的排序当中,赚钱绝不是第一位的。 这样,我们来分析如下两种情况:第一种,员工虽然不愿意加班,但是工作态度端正,工作效果良好。那么,我们是否可以在企业内部去看是否有合适他的岗位,进行合理的调整,从而个人和企业两不相误;第二种,员工在自己本职岗位八小时工作就是一塌糊涂的,那么企业是否愿意继续留用,就值得思考,如果不愿意留用,考核正常淘汰,完成更新换代。 关于想要激发员工愿意加班或者强制员工愿意加班的情况,个人认为效果恐怕微乎其微,一个人,除非自己愿意改变,当然,可以通过物质也可以通过精神去创造他愿意改变的环境,但是如果做不到,也就不用讨论了,当然不排除有精通人性的高人可以设置出符合人性欲望的制度或者政策或者激励措施,但是,如果没有这样的高人,而员工又没有愿意改变的内心,即便一时强迫改变了,最终会回来原来的轨道上。 所以,不愿意加班是一个现象,这里面也许有员工个人的原因,也许有环境客观的原因,如果找准原因,对症下药或许可变,若不是,那么就应该考虑如何对本人做出相应的调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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