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初要支付第三方平台费用时,发现合同已经过期,不满足支付条件。
与相关部门联系后,发现合同负责人小文在半个月前已经意识到合同需要续签。因需甲部门配合走OA申请流程,于是她给甲部门总监发了邮件。当时甲部门总监咨询了一些疑问,她也及时解答了。但甲部门总监每天接收邮件太多,没有注意到她的回复。于是,这事便耽搁了。
在小文看来,她已经发邮件了,表示尽到了责任。但作为协助走OA申请的甲部门,这块工作并不属于他职责范畴,重视程度不足以至于漏看了邮件后也没有跟进这件事了。
职场上有一幕很常见,领导问下属:“这个事完成怎样了?”下属回答:“已经做了。”比如今天我访谈了乙部门,她说自己部门非常忙碌,要负责产视频拍摄、产品新功能社群推广等,我问她已经拍摄了多少个趣味视频、市场反馈如何,她就表示接手时间也不是很长,打算把现有的200个群运营好,标杆树立了再推广开。
写在最后,如果我们把自己定位于工具,那么我们的职责在于“完成了某个动作”,但遗憾的是动作本身没有任何价值,只有在产生具体“效果”的时候才赋予了意义。效果可以是销售额、粉丝数,也可以是顺利在月初支付平台费用这件事。如果小A把自己定位于价值创造者,她就会把“做成这件事”视为自己的职责,而不仅仅是发了个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