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为便利统计员工出勤情况,一般会要求其上下班需进行指纹打卡,并根据打卡情况发放工资或进行处罚等。当公司发现员工打卡记录缺勤21天且未说明原因,该员工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公司制度,公司解除了与该员工的劳动合同,但是却被法院判定属于违法解除,这是为何呢?
经典案例
甲于2013年8月8日进入A公司工作,担任总监一职,双方最后一份劳动合同期限为2019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载明甲的工资为26667元,其中基本工资3900,岗位工资为20100.30元,绩效奖金为2666.70元。
2020年8月1日至2020年11月30日期间,A公司的考勤记录显示甲有共计21天的未打卡记录。A公司《员工手册》规定公司执行上、下班指纹打卡制度。如因公外出未打卡,或因疏忽漏打卡,员工应在3个工作日内填写《未打卡说明》,如事先未告知或告知后未经部门负责人批准的缺勤,一律按旷工处理,连续旷工3天或1年内累计旷工达3天者,构成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公司有权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于是,A公司向甲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以甲严重违反公司管理制度为由,解除与甲的劳动关系。甲认为A公司是违法解除,因为虽然A公司有打卡规定,但在此之前A公司并未真正实施,所以A公司未遵循该制度,但现在却以该制度将自己解除,是不合法的。于是甲提起仲裁,要求A公司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40万元,仲裁委支持了甲,A公司不服提起诉讼。
法*院认为,A公司员工手册对考勤及处罚有着明确的规定,但从A公司提供的打卡记录来看,甲之前存在大量的打卡异常及旷工,但A公司却未对其进行任何处罚,可印证A公司对甲不进行打卡管理。A公司以甲没有打卡记录或打卡记录不完整而认定旷工21天并解除劳动合同违法,所以A公司应支付甲违法解除赔偿金386313.90元。
风险提示
公司的员工手册中对考勤打卡有规定的,应当要求员工严格执行,如员工未执行的,公司应当按按规定进行处理,如公司未根据考勤制度对员工的行为进行处理,那么就会被认为公司对员工的考勤未作规定,公司的考勤制度也会被认为未实际执行而不适用于员工,那么如果公司也就不能以打卡记录来解除员工,否则属于违法解除,将支付赔偿金。
公司治理建议
为了保证公司依据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有效的管理,我们建议:
1、涉及员工切身利益制度应当进行民**程序并公示
考勤制度属于公司内部的用工管理制度,是公司自主管理权限的体现,公司有权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适合的考勤制度,并据此对员工进行管理。但是因考勤制度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因此依法应当经过民**程序制定并对全体劳动者进行公示,如未经民**程序制定及公示,该制度则不能适用于员工。
2、严格依据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管理
公司制定了考勤制度之后应当严格据此对员工进行用工管理,对于违反制度的员工,公司应当及时对其进行处理。不能像案例中A公司一样,有考勤管理制度但却不使用,员工违反制度也未及时处理,存在着非常大的用工风险。如员工真的存在违反考勤制度旷工的行为时,公司想按照该规定处理员工,可能就会涉嫌违反解除,法院也会作出对公司不利的认定。
3、对于特殊岗位员工制定与岗位相适应的考勤办法
公司在制定考勤办法一般适用于全体员工,但是像销售、外勤等岗位的劳动者,因其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和工作性质的特殊性,并不是以用人单位办公场所为固定工作地点,也不以固定上下班时间为提供劳动的时间,因此,公司在对此类岗位人员进行考勤时不能机械的套用打卡考勤的方式,应当综合考虑使用钉钉定位、微信拍照、拜访回访等方式综合判断该类人员的考勤情况,以便实现公司更准确了解员工的出勤情况。
1楼 晴朗40330
写的特别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