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各分公司都在同一个城市,员工是与分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合同地址为:xx市(含市内xx区xx县),请问:1、能否将该分公司员工调到另一分公司呢?2、调动后需要合同变更吗?3、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吗?若协商不一致,但公司需要调动又如何处理呢?
【解析】
根据《劳动法》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包含履行期限、工作内容、工作地点等,所以如果员工是与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分公司之间的岗位调动就需要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进行原单位劳动合同的解除和新单位劳动合同的重新签订手续 。这样就存在两种情况:
一是,员工间的岗位变动不频繁,那建议可以考虑与分公司签订合同。而合同的签订日期可以按照员工在本企业工作日期填写,合同到期前提前考虑是继续续签合同还是终止合同调往分公司;
二是,员工之间的调动很频繁,建议签订那种以完成某项工作为履行期限的合同,这样工作完成后合同自然终止。就不需要再重新考虑是否续签的事宜。但是这样操作会有一个弊端,即如果员工完成一个事项的话,而且又无法安排新的工作,那企业和员工就会处于一个非常被动的位置上。
所以,结合以上两个情形,我个人建议还是总公司签订合同,合同工作地点写全国,然后根据实际的工作需要履行工作调动手续就行了。这样当员工在分公司完成一项工作的时候,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做出调动或其它的安排,等工作状态基本稳定的时候,只需要履行一次合同解除和重新签订的手续即可,接下来的相关管理就按照劳动合同法执行。
【律师意见】
分公司之间调动属于劳动合同中主体变更,依法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具体操作参照上述牛人意见,不累述。
2楼 我果然是最厉害的
和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占用的是总公司的人力编制,总公司才不干。。
1楼 Adult
你的建议没有实操性 你再仔细想想 想不出来 会同你们的法务部想 如果还想出来 建议你和你的法务一起办离职
土生土长的菊花18030823
@Adult: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