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挂靠是指想要购买社保的个人,由于某些原因,没有公司为其缴纳社保,所以就将社保挂靠在专门办理社保代缴的代理机构,由代理机构为其购买社保。按照我国劳动法、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应当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而以社保挂靠的形式来缴纳社保的,个人与代理机构实际是不存在劳动关系的。
从去年3月18日实施的《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已经明确社保挂靠代缴违法。而近几日多地人社部门也发布了相关文章,提示“挂靠”参保人员实际与参保单位并不存在劳动关系,其行为实质是骗取参保资格,属于违法行为。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之所以社保挂靠代缴屡禁不绝,是因为大众有需求,客观上来说,目前灵活就业政策还不是特别健全完善。一方面,灵越就业人员参保的宣传力度不够,很多人不知道可以进行灵活就业参保。
另一方面,灵活就业参保和普通职工的参保还存在“双轨”现象,同样参保享受到的待遇却存在一定的差距。
与此同时,个人灵活就业参保还不够便利,少数地方不支持个人异地参保。目前全国有2亿多灵活就业者,如果他们参保能够和普通职工一视同仁,我想还多人就没必要去社保挂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