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工资怎么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三条等相关规定,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因此,若劳动者在9月29日或10月1日-3日这4天法定休假节日内加班,加班工资应该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倍。
若在9月30日、10月4日-6日这4天休息日内加班,加班工资应该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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