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背景:这名员工是2020年10月入职的一名销售人员,在面试过程中受到一致认可,只进行了一个月的试用期,就通过了部门考核提前转正。后面半年左右时间工作还不错,并且部门将其作为后期团队负责人进行重点培养。
矛盾产生:由于该名员工在入职沟通时表示自己未婚未育,在入职半年后的一天突然爆出已怀孕,同时已婚领证已4年有余,开始陆陆续续的休病假与部门关系逐渐紧张化,产假结束后又继续休了2个月的病假依然无法正常开展工作,公司在哺乳假结束后随之解除劳动关系。
仲裁申请:要求支付经手项目的提成,诉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仲裁裁决:支持员工,按照违法解除支付补偿金,其他不支持
裁决要点:1、作为业务人员,岗位职责就存在商务接洽,商务洽谈对接的工作,对接不代表业绩达成,同时销售提成的核算是以汇款额为依据的,所以不支持业绩提成部分;
2、三期间的员工由于一直待岗,无工作违纪问题,协商未果,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属于违法解除。
事件问题点:1、员工可以隐藏自己与工作无关的个人信息,但是对于周期比较长的项目的整体开展存在被动性;
2、公司认为员工存在个人诚信问题,签订诚信协议,但是依然违背诚信,使得工作刚开始进入正轨就换人重新接手,从而增加项目成本和很多的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