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推进企业文化建设,营造快乐的工作氛围和人际关系,持续开展快乐团队创建活动。
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的快乐团队建设工作;河源公司参照执行。
3.职责
3.1团队长:负责快乐团队建设的策划和组织,经营资源、调动团队成员参与各项活动。
3.2快乐团队评审小组:负责快乐团队建设内容策划或指导、效果评估、经费审核、优秀团队评比。
组长:总经办主任(不在岗的情况下由总经理特助代)
成员:总经理特助、财务部、行政人事部、生产系统、爱心基金委员会相关人员
4.团队划分: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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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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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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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部、财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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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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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部、品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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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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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具课、制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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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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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材部、总经办、体系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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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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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二课、制三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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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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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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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活动要求:
5.1 各快乐团队每季度举行不少于一次的活动。
5.2 快乐团队建设要紧紧围绕经营人心、凝聚人心、快乐工作、开心生活这一主题展开。
5.3 快乐团队要有队长,队名,各部门课级以上干部不得任职,要有活动总结报告,有应当参加人员的清单,不得把经费变相为奖金,不得用经费集体买礼品。
5.4 快乐团队建设所组织的各类活动可丰富多彩、形式多样,但必须要积极向上、健康,不提倡单一的聚会就餐。
5.5 活动要利用业余时间、周末或节假日进行,不得占用正常的工作时间。
5.6 费用不允许超支,多出的经费自行解决;节余的经费入财务,季度内可累计使用。
5.7 课级以上管理干部的团队建设活动不定期举行,由总经理决定。
6.费用支持与报销条件
6.1费用支持
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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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号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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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号团队(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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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元/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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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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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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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报销条件
6.2.1以下三种情况不予报销:
① 明显违反以上活动要求的活动。
② 有员工纠纷事件发生(部门不能调解)的团队。
③ 骨干员工(线组长以上、按公司职务划分三等以上职员)参与率低于80%的团队。
6.2.2报销依据
合法发票、总结(含费用使用清单)、评审组意见。
7.2.3报销程序
各团队申请填单(附票据、总结)→评审组评估→财务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
8. 其它
本指引自2014年03月01日起执行,由总经办起草、归口管理并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