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员工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1、公司实行指纹考勤和纸质考勤管理。
2、指纹考勤一天4次:上午上班、下班和下午上班、下班,或按照上下班时间要求进行。
3、因故不能按时指纹考勤或临时外出公务未能及时进行指纹考勤的,于次日及时填写《指纹考勤空缺说明表》,经部门负责人或者上级领导签字确认后交部门考勤员。次月初,连同考勤表、请假条、出差单等材料交人力资源部。
4、人力资源部依据指纹考勤与各部门纸质考勤记录及其他材料进行核对。不符部分,必须由部门负责人或上级管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