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四有幸被推荐为全国牛人,深感荣幸。我的提前打卡引发了各位卡友们的激烈回应。讨论的激烈程度实在出乎我意料之外。但从不同观点之间的碰撞来看,很多卡友们在平时工作中遇到了和我差不多的一些问题。
从大家持有的观点来看,大多数卡友基本分成两派。
一部分属于“怀柔派”——主张对女员工,包括三期女员工尽全力照拂,大多数情况都坚决按照法律条款规定的来。而且大多数举措都向理想化靠拢。在这部分卡友眼里,孕妇和产妇都是弱小的、值得同情的、无辜善良的且值得保护的。(后面我想说事实并非全部如此,这是后话)
另一部分我姑且称之为“激进派”吧----倾向于将老板的意志化为无条件服从的意志,可能对于较为麻烦棘手的情况,直接采取“快刀斩乱麻”的策略:或劝退、或软硬兼施、或将孕妇本人逼到墙角让她自己“缴械投降”。总之,不太喜欢玩迂回战略,主张单刀直入的多。
在我眼里看来,两派都没错。这两种策略都是不同环境下催生的产物。只要适合,无所谓对错,人生很多时候实在难分对错。HR从来都是在良心、老板和法律间游走。而我的观点可能介于两派中间------我属于“平衡派“。
在我的有限的经验中,激进派的做法在中小型企业比较流行。“存在的就是合理的“,之所以会这样不难理解。现在很大一部分中小型民营企业,本来就承担着缴纳统筹社保的负担(中国的社保费用与人平均收入间的缴纳比率世界第一,对于盈利情况一般的民营企业的确如此),再承担女员工怀孕期间的病假工资、招聘临时人手的工资、重新分配工作……没几个老板能笑脸相迎。
而现在人口红利大幅度减少,社会逐渐向老龄化社会过渡,面对巨大的养老费用和新的青壮年缴纳费用之间的巨大缺口,相关机构相信已经感觉到了这种巨大的危机,因此放开了”二胎“生养策略。但是客观的说,不管生几胎的相应费用都需要公民自己独立承担。现在很多家庭老人留在家里带孩子,父母双方都要出去工作,才能维持收支平衡(包括独子亦如此)。而怀孕生产二胎这段期间的时间成本就要分摊到各个企业身上。一些大公司和有觉悟有社会责任感的老板当然不会在乎。但很多小公司的老板就未必情愿了。这才是所有冲突最根本的原因。而且这种情况很长一段时间内估计都很难调和。做HR只能尽力规劝老板摆正心态,宽容地对待正常二胎的孕妇。
这也是为什么我会建议把超生的女员工作为“严重违纪”写入企业条款的原因之一。尤其对于女员工较多并且普遍家境还不错的公司,如果超生成为了一种风气和榜样,后果是很难想象的。而且不要指望所有的人都有遵守国家政策的觉悟。如果是家庭条件较好交得起罚款的那么自然也不会在乎这份工作。怀孕期间表现可想而知。“超生儿”的社会责任价值与“计划内胎儿”有差别。所以这种情况下我并不支持“怀柔派”的做法。只能说“具体情况区分对待”感谢谢律师的帖子,让我也进一步认识到这种操作的利弊。
另外,有些公民本身自己欠缺自觉性,怀孕后乱请病假、不遵守公司制度、上班睡觉下班早退,产检不守时………这也是难以规避的一部分人群的心态。我曾经听一位在其他外企工作的同事分享过一件事例:一位女员工第一个月刚进公司就怀孕了,并且以先兆流产为理由一直休长病假,公司还算比较人性化,也一直没有找她麻烦。好不容易她休完产假回来上班了,公司等来的确是她的离职申请,声明她已经找到了更好地归宿,前后算下来,她只上了两周的班……据说她的部门经理:一位挺豪爽的美国人由此对中国国情大开眼界,当然毋宁说是戴上了一层有色眼镜看待中国孕妇们---本来这层眼镜完全可以不用带上。
说实话,这种事情如果被我遇上,我相信我是会下“狠手的“,当然要在尊重法律的前提下。怀孕后是故意耗病假还是确实需要照顾,只要用心是很好分辨的。确实需要照顾的可以给予特殊关怀—但是要在遵守公司基本制度的前提下。遇到过部门有位孕妇上班躲起来睡觉(晚上追韩剧追晚了),对不起拍照书面警告后,收敛了很多,我给她的回复是:如果是身体不适,我允许你在医疗期内休病假好好调养,如果是你自己的原因睡晚了,请管理好你自己再来上班。
还有一部分孕妇确实勤劳敬业,怀孕产检上班从不迟到早退,工作按时完成---当然我不建议老板让她们加班,除非万不得已。她们享受国家规定该享受的一切,无可厚非。如果一些老板找这样的人下手,我想说这样的公司实在没有价值再继续待下去,早点走吧。当然不影响宝宝的前提下尽力为自己维权。如果你未婚未育但是将来计划要孩子的也别找这样的公司——老板不是物质上山穷水尽,至少也是思想上已经山穷水尽了。
即使自己不会去做,但是我能体会那些不得不下黑手的HR的无奈---端人饭碗看谁脸色,在我国目前这个维权机制还不甚完善的国家,弱势群体为了生存不得不做些昧良心的事情。有些情况我们可以说服老板放弃******的想法,可是在外界威慑力还不够的情况下,我们并不能保证每个人都能百分之百知难而退。
选择良心企业、按照法律法规管理三期女员工、在遵循公司制度的大前提下给予适当的照拂、对于占便宜的行为坚决制止、不管去留都完善所有手续文件并为她人保留尊严,在员工、老板和法律之间选择一个平衡点。这就是是我管理三期员工的全部原则。这注定是一道没有标答的主观题。只是一切的美好必须在遵循现实的条件下才能最终绽放。
39楼 核桃小耗子
支持灵筠的分析,很成熟的做法和想法。
38楼 sunny薇
分析得很好,学习了,如果员工和老板都能平衡好,我们作HR的就幸福了!
37楼 刀笔伐心
是的,很多时候自己都会怀疑hr的工作,因为达不到平衡
36楼 moke
在良心企业凭良心做事,按法律办事已经是底线了,HR凭良心做事了她要是愣拿好意错当成“我拍你”那就“按章办事”吧
35楼 Kelly_W
30票支持啊~平衡点很难掌控啊。。。
34楼 seagullzhang
选择良心企业、按照法律法规管理三期女员工、在遵循公司制度的大前提下给予适当的照拂、对于占便宜的行为坚决制止、不管去留都完善所有手续文件并为她人保留尊严,在员工、老板和法律之间选择一个平衡点。这就是是我管理三期员工的全部原则。---严重支持!!!
33楼 shimin1207
论三期员工,我们身为HR又是员工,完全可以从平衡点来考虑问题,作为HR要让公司在这方面尽可能做的合理合法,作为三期员工要遵守最起码的职业道德
32楼 顺水平舟
顺水推舟为好文,四面观注只为您!
灵筠
@顺水平舟:感谢阁下另眼垂青,小女子感激涕零之余惶恐惶恐~~~~
31楼 葵花海
HR确实选择环境,没有公司发展的平台,就更没有HR发挥的余地。
HR更选择老板,老板的态度、观念,直接影响HR的工作开展。
HR还选择管理层素质,如果各部管理配合不佳,HR也可说寸步难行。
HR除必须精通相关法律法规,还必须控制用人风险,协调公司上下关系,保障公司和员工应有的权益。
灵筠
@葵花海:精辟~~~
30楼 白金甲壳虫
长期泡病假是个问题,不论是三期员工还是普通员工,都需要有个办法治理治理
灵筠
@白金甲壳虫:同意,三期也不是金钟罩铁布衫,只要前期铺垫工作做到位,公司规章制度严格规范,该下狠手下狠手,不愁治不了泡病假的。
29楼 彼岸埖閞
有很多产妇真的是这样的,觉得自己情况特殊处处要特权,气死人
白金甲壳虫
@彼岸埖閞:要特权不怕,只要确定孩子不是老板的,好吧,就得规规矩矩来上班。
彼岸埖閞
@白金甲壳虫:呵呵
灵筠
@彼岸埖閞:同白金甲壳虫
28楼 劈劈啪啪
不错,谢谢分享。我们公司就有一个产前长期泡病假,产后每天不务正业的。。。
灵筠
@劈劈啪啪:这是典型的不自觉型的啊
27楼 云和月
是的,说到底这样的问题还是一个平衡的问题,再具体点就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只能说在实际操作中,每个人的倾向指导他往哪个方向努力。正常情况下,只要不是重体力,环境因素不适宜的情况下,一般孕妇的工作也不会受到太多的影响,这样的员工还是珍惜为好。我遇到的情况是员工不仅本职工作无法完成,还影响了他人工作状态,这样的员工学校肯定不愿意留,这才是HR们应该要解决的问题,也是应该尽力避免出现的局面。对员工不能过度纵容,也要适当关怀,从实际操作经验来说,我都是这么劝她们的:一定要多做事,多活动,对保持身材有好处,还能顺产,少受罪,做点工作还可以防止产前抑郁症,不然心情不好会对胎儿不利的~~~~ 我觉得好像身边的同事都挺接受的,呵呵
灵筠
@云和月:受教了,这叫言传身教于无形,自然流露润物细无声,佩服佩服
26楼 邯郸段
投票并收藏,很好!
灵筠
@在主地:谢谢支持
25楼 糊涂蟲兒
6赞,17票请查收!~
灵筠
@糊涂蟲兒:谢谢支持,泪光闪闪感谢你~~·O(∩_∩)O~
24楼 任竹轩
学习
灵筠
@任竹轩:感谢支持
23楼 秦月2014
支持找平衡:)
灵筠
@秦月2014:感谢支持~~~
22楼 jioucha928
这样的文章更能学到东西,赞~
灵筠
@jioucha928:谢谢你的支持~~~
21楼 小海1
哎,这篇文章比较贴近现实,赞一个!
灵筠
@小海1:谢谢你的支持!
20楼 又见飘雪
分析得不错,不管是哪一派都有各自存在的理由,我们要做的就是找到平衡的关节点:“按照法律法规管理三期女员工、在遵循公司制度的大前提下给予适当的照拂、对于占便宜的行为坚决制止”。兼顾企业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
灵筠
@又见飘雪:感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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