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过得真快呀,一转眼就在劳务派遣公司工作8年了,从{劳动合同法}还末实施到现在{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社会保险法}包括{劳务派遣暂行办法}等,现在因为暂行办法的出台为什么很多员工讨厌自己是派遣员工?因为很多单位不公平待遇,脏的、累的都是临时工,就像网上盛传的做错事情的都是临时工,把员工分成三六九等,造成了用工不同、体制不同而薪酬也不同,我们先分析下什么是劳务派遣:
1、劳务派遣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一种新的用工形式,但无论是2008年实施的该法及2012年修订的该法均未对劳务派遣作出明确的定义,法律仅对劳务派遣单位及用工单位的法律责任和义务作出了相应规定,因此,我们只能根据法律对劳务派遣相关内容的表述来理解它的法律定义。
2.劳务派遣是一种用工方式,它是与直接用工有所区别的一种间接用工方式。就其用工特点的实质来说,是劳动力的派遣,或者说是劳动力的租赁。
3.劳务派遣的法律特点:劳动力的雇用和劳动力的使用分离,劳务派遣公司是劳动者的用人单位,接受劳务派遣的单位是劳动者的用工单位。
二、导致劳务派遣迅速发展的原因是什么:
1、劳务派遣是社会发展过程中社会分工细化的产物。
2、劳务派遣用工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计划用工体制的产物。
3、国有企业大量使用劳务派遣用工受利益驱动。
4、体制内用工僵化,需要更加灵活的体制外用工作为补充。
5、社会保险费征缴存在缺陷导致利益驱动。
6、用工单位提供的较好待遇条件使劳动者愿意通过劳务派遣的方式到这些单位工作。
7、因现行社会保险退休政策的压力迫使企业采取劳务派遣。
8、现行税收政策存在缺陷导致的。
三、在劳务派遣现行状况下有些什么矛盾:
1、是因原劳务派遣的准入门槛过低;
2、是滥用劳务派遣的现象比较突出;
3、是因劳务派遣中用人与用工的分离,即有合同无劳动,有劳动无合同的现象,导致劳务派遣职工缺乏归宿感,职业规划缺失、职业生涯暗淡;
4、是劳务派遣中最核心的矛盾是劳务派遣职工待遇与用工单位同岗位职工存在较大差距。
综合以上条款大家应该更清楚为什么现在派遣员工和很多企业对立了吗?为什么派遣员工怨气也很大了吗?虽然有点偏见,但是这些事情也确确实实都在,记得2013年8-9月份的时候广州广铁集团下面派遣员工合同到期终止将不在续签,主要是因为[劳务派遣暂行办法]中对三性(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作出了强调,以前是可以,现在变成了必须是,所以劳务公司只得跟派遣员工终止劳动合同关系。在采访中看到那名女员工(曹莉、36岁在广州站火车站工作15年)边流泪边说我们要吃饭,我们要生活,因为年龄大了,文凭低了在去找工作也不好找了,后经中央新闻播放出来了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好像最后是在续签两年,大家也不要去指责劳务公司,其实劳务公司只是收点管理费,因为国企体制的原因人工这方面又控制了,所以只能用劳务派遣这种形式,造成收入不平等归根结底就是体制的问题。作为一个劳务派遣公司应该是对法律法规比较专业的一个专业人力资源公司,所以提高双方法律熟悉度,共建和谐劳资关系。
9楼 浮升阳光
写得很好。学习劳务派遣细节了
彼岸埖閞
@浮升阳光:谢谢来访
8楼 五华妹
劳务派遣是越来越规范了,加油。
彼岸埖閞
@五华妹:谢谢来访
7楼 jorshua
赞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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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rshua:谢谢支持
6楼 沐沐
加油,来学习的
彼岸埖閞
@沐沐:谢谢哈,一起加油
5楼 重庆痞子
加油哦~
彼岸埖閞
@重庆痞子:嗯加油加油在加油
4楼 左手起茧
听说还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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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手起茧:谢谢支持
3楼 何丽娜nana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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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娜娜的一米阳光:谢谢支持
2楼 钰云
不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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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钰云:谢谢支持
1楼 长孙明
谢谢分享!
彼岸埖閞
@长孙明:谢谢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