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月07日打卡总结】(1)通常,你在什么
1、通常,你在什么情况下延长员工的试用期?(时间短不好评估/员工请假太多/员工表现平平有待考察/辞退员工策略/其它)
2、延长员工试用期,你具体是怎么操作的?
1、通常,你在什么情况下延长员工的试用期?(时间短不好评估/员工请假太多/员工表现平平有待考察/辞退员工策略/其它)
2、延长员工试用期,你具体是怎么操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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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常,你在什么情况下延长员工的试用期?(时间短不好评估/员工请假太多/员工表现平平有待考察/辞退员工策略/其它)
一般情况下,延长员工试用期,我们以第3种情况“员工表现平平有待考察”为主。
第1种情况“时间短不好评估”这个不存在,因为一般情况下,员工入职时定的试用期考核时间基本上是够的,再说了,你只要制订好了新员工试用期转正考核制度,以计划转正日期往前倒推,按时间节点推进考核过程,基本上是可以评价出来的。
第2种情况“员工请假太多”主要适用于请病假、丧假或紧急情况事假等不可抗客观原因,尤其是较长时间的病假的,我们之前处理过因员工请病假一个多月,延长其一个月试用期的情形。
第4种情况“辞退员工策略”,把延长试用期作为辞退员工策略,在新员工转正考核不完善的时候有用到过,但现在不用了。我个人也不太建议这样用,因为既然你觉得他不行,就没必要延长试用期,何必要再折腾又要支付工资呢,当机立断了结更好!
(2)延长员工试用期,你具体是怎么操作的?
我的原则是一般不轻意延长员工的试用期,要不转正,要不淘汰。即使要延长,也是以上特例情况的个案,比例很少,一年也就那么几个。否则,动不动就延长员工试用期,公司和你都会被人笑话的。如确要延长,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延长员工试用期,不能超过法定上限
如你要延长员工试用期,你再怎么延长“总的试用期限”千万不能超过法定的试用期上限。否则,是违法的。超过试用期法定期限或劳动合同中所约定的试用期期限(必须在法定之内),来延长员工的试用期是不合法的。你只要超过了还在用他,那怕是超一天,就得无条件按转正员工来看待了。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试用期可不能随意乱定的,它跟你与员工所签的劳动合同期限密切相关,如下表所示:
二、合法延长员工试用期,用“3+6模式”
那么,根据上表,结合《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对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如何签订合同期限对企业是最有利的呢?何种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组合是最优的?普遍认为用“3+6模式”
即初次签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这样的好处是可以将试用期的期限利用最大化,但考虑到可能要延长试用期的因素,一般你在合同中可以这样约定“试用期为3个月,但可以根据情况延长,最多不超过6个月。”这样就给延长试用期留下了剩余3个月的可操作空间。
要不,你就一次性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为6个月,但实际操作中安排在3个月左右进行试用期转正考察评估,不过这种情形就不是延长试用期概念了,而是将试用期转正考评工作前移,当然,表现优秀的员工你也可以给予提前转正,不一定非得要到3个月,如1个月、2个月等。这样也行。(我个人更喜欢这种,灵活自我掌握,不用出变更协议,省事,呵呵)
第二次若要续签劳动合同,合同期建议为6年,这样的好处在于规避了《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一款内容,共9年的合同期限,足够考验劳动者的忠诚度,企业需要稳定持续的发展,在发展的过程当中,少不了一些精英骨干的忠诚。接下来第三次若要续签,满十年了,员工提出要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顺理成章地过渡了。
三、企业不能单方面延长试用期,需与员工协商一致
因为延长试用期涉及到劳动合同条款的变更,法律规定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才可变更,任何单方无权变更,对方若不同意可以不认,那其变更就是无效的。同意延长的,双方一般要签一个变更协议,如下所示:
四、如果员工不同意延长试用期怎么办?
如果他想得到这么工作,一般不会有这么傻的员工,除非他自己不想干。只要你按以上“3+6”模式来操作,员工不同意延长那就可以叫他自己选择主动辞职,否则,试用期考察继续进行。因为你在3个月时跟员工谈延长员工试用期并没有达到合同约定和法定的试用期限6个月的上限,而是试用评估前移,从根本意义上来说并没有超出试用期考察时间范围。做到程序合法就不怕钻牛角尖的员工啊!
五、如何与员工沟通延长试用期?
当然,招个人不容易,既然我们决定要延长员工试用期再考察一段时间,从内心本意上来说还是想给他机会的,希望他能好好表现,争取早日转正。所以在与员工沟通延长转正时应态度温和,说明为什么要延长的原因,明确指出其目前存在的不足之处,提出延长期间的考察任务目标和要求,并听取其个人意见。若他同意,在延长期间,与他多沟通,并跟用人部门一起对其工作多加指导,协助他早日达标,同时做好沟通和评估记录,实在不行的,也仁至义尽啦。
这样,我们延长员工试用期,就有理有据,并问心无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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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5 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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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王帆
很认真,卡卡们应该向你学习,恩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