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相关法律
1《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六条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2 《劳动合同法》
第42条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第40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非过失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41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经济性裁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
以上是单位不得解除三期女工的情形
第39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过失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以上是单位可以解除三期女工的情形
第35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36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26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45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4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42条第2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正)》
第二十七条 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
二、提问
1. 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女职工生育能否享受产假和产假待遇?
产假和产假待遇是两个概念;
违反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除要缴纳社会抚养费外,不享受生育津贴、医疗服务等生育保险待遇;
可要求休98天基础产假,但无权要求单位支付产假期间工资,不能享受产假待遇
2.是否可以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解除?为什么?
法律对三期职工的解雇保护是不具体区分何种原因导致的怀孕,故用人单位不得以此为由与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3. 用人单位能否对”三期”内女职工调岗降薪?
对用人单位能否单方面做出调岗决定,应明确两点:第一,对员工的调岗降薪属对原劳动合同的变更,须双方协商一致,方能变更;第二用人单位在某些情况下享有单方调岗的权利,但其行使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且具有合理性。比如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是可以单方调岗的理由,但必须充分证明劳动者确不能胜任工作,且调整后岗位不应是不适于三期员工从事的工作,否则单方调岗无效。
有充分证据证明三期女工确实不胜原工作。如不能举证以及其岗位的合理性,则其调岗行为应属无效。
另三期员工是否调岗岗位,对其单方降薪都极易成为违法行为。
4. 三期女职工严重违纪,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可以
5.女职工能否以怀孕为由要求恢复已协商解除的劳动关系?
不可以。
劳动合同的解除可分为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者单方解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解除三种(应还包括违法解除)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原则上用人单位是不能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劳动者单方解除、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是合法的。
********************************************************************************************************************************************************
不可以解除三期女工的情形:
1. 员工非过失
2. 经济性裁员
3.计划生育内或计划生育外
4. 劳动合同到期,员工三期结束后方可解除(建议续签劳动合同,防止事实劳动关系发生)
可以解除三期女工的情形:
1. 员工过失
2. 双方协商一致
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 国务院令第9号——已废除
6楼 最好的时光
学习
5楼 冥天使
我来瞧瞧有没有沙发
4楼 Joanna2014
好,学习了
3楼 找前孙里
讲的很详细,学习啦!
2楼 知不知道
赞一个
1楼 渔人
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