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自由159 于 2012-9-17 18:27 编辑
抢到这页可真不容易,差点就跌出第二页了。
先去补充点能量,一会到单位再编辑
今天周一啊,忙死了,一上午没闲着。听同事说 钓 鱼 岛 这事,北京也有******的,最近出门要注意安全啊,小心那些居心不良、借机做坏事的人。反正我觉得抵制日货可以,但是打砸别的车辆和店铺就不对了。毕竟这政治上的事还没定论,我们自己先乱了,把自己人的车砸了。那人家买车时没发生这事不是,要知道有这事,车主也不愿自己辛苦挣的钱流到日 本 人 手上不是。大家冷静啊,理性处理问题。
1、结合企业实际,哪方面内容你会去特别约定而规避风险?(可多选)
A、工资 B、试用期与合同期 C、岗位名称 D、工作时间 E、工作制 F、规章制度 G、调岗 H、处罚 I、辞退 J、违约金 K、其它(请说明)
新《劳动合同法》对上述这些方面都有规定啊,我觉得每一项都要注意,因为哪个弄不好都有可能是风险
先说工资,我们单位没有在合同中写明,但会说明工作形式和工资范围。因为我们基本上是三年签一次合同,这中间岗位调整、晋升什么的,工资都会发生变化,总不能老加附件吧。新法出台后,为了规范起见,我们每年签一次上岗协议书,协议书中会写明工资和岗位。这里面要规避的是不能低于最低工资,还有安排加班要有加班费。
试用期和合同期,这个法条里有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岗位名称:这个也要注意,同岗同酬嘛,不能泛泛地都一样,名称相同报酬不同,员工就不干了,要有麻烦的。
工作时间:执行每天工作八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的制度,如果超出了安排倒休,不能安排休息,那就要给加班费了,这一点不能马虎啊。不能又想让马儿跑,又不给马吃草。给工作带来困扰,大家都没有积极性就不好了。
规章制度:定制度要民主,这也是新法里面提 到的。规章制度必须符合“民主程序制定”、“合法”,“公示”三个条件,才可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不满足这三个条件,是不能做为法律依据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调岗:这个要和本人谈的,调要有理有据,不是随意的行为。尤其是三期女职工,调岗也不能降薪,这个要注意。
处罚:这个少用为妙吧
辞退:这是风险最高的吧。前面膘哥也说了。要上班了,我就不多说了
2、具体是如何约定的?为什么?(说出约定的理由和用意)
劳动合同法里明确规定的,不能违反的,都要注意,法条怎么说就怎么做,不能突破的。
企业行为规范了,对以后的发展是有好处的。
得民心者得天下嘛,该花的钱一定不能省。老板要对自己的员工好一点
有一句话说的好:你把员工当牛使,员工一定把自己当人看。你把员工当人看,员工一定把自己当牛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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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各位同仁的点评,不一定说得都对,不道之处欢迎指正。
7楼 Asflsi楊小杨
不错。
6楼 未末
其实很细致了呢
5楼 貓児
支持
4楼 八月盛夏
精彩
3楼 玉米
今天分享很精彩呀。支持个。
2楼 王帆
终于找到你了,来回答你问题来了,我头像是换了,谢谢你的关注哦。天凉了注意身体,特意来问候了。
1楼 _小丫头
期待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