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素烟缭缭 于 2012-9-19 10:19 编辑
一群534…………今天终于进三位数了。哈哈。。。。
公司遇到过一次,关于培训费用的问题,招聘了一位高级技工,进公司后签定劳动合同,有三个月的试用期,进公司后就安排生产了培训,也签了一份《培训协议》,就是说培训完了之后至少要在公司呆三年,他在培训后,进公司第二个月(试用期内)辞职了,结果,培训费用出了,他人走了,没给赔偿公司的培训费用。后申请了仲裁,结果他还是木有赔。哎。
吃一堑,长一智啊,现在我们对培训协议这块儿就比较重视了。
1、什么样的情况下,你们会跟员工签订服务期协议?
A、没签过,不知道 B、金额不定,有花钱培训就签 C、按培训次数来签,培训一次,签一次 D、按培训金额签,费用达到一定数额(如1万以上)就签 E、其它(请说明)
2、具体签订的核心内容是什么?操作中有哪些注意事项?
D、按培训金额签,费用达到一定数额(如1万以上)就签
核心内容就是违反服务期约定的(提前离职的),要赔给公司的违约金。
需要注意:
第一、服务期协议的生效是要在服务期内,也就是说试用期是不管用的,要出钱给新人培训,先让他们先转正。不然,他辞职过后可以不赔偿违约金的。(不知道是不是各地区不一样,有一朋友,他们公司也遇到相同的情况,由单位出资去国外培训,也是试用期内辞职的,但是,公司得到了仲裁委的支持,获得了赔偿的。搞不懂。。。。)
第二、培训费用的发票要保存好,(培训费啊、培训期间的差旅费、因培训产生的其它乱七八糟的的费用)。仲裁的时候,没得发票,公司得到支持的可能几乎没有。。(请讲师到公司内部作培训,这块儿也要******说明是培训)
第三、约定违约金的时候,违约金不得高于培训所产生的费用(废话!!!)
………………仲裁期限啦、未满期离职的啦你懂的,就按流程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