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伤员工住院后,人力资源部该做好哪些工作,以免在工伤申报或(意外保险申报)中企业处于被动的地位。本人有以下几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确保受伤人员信息的准确性及病历完整性
员工受伤住院了,一定要确保人员信息的准确性,特别是名字和身份证号码,否则让医院修改资料是很麻烦的。这里特别指出一点的是,有的小企业没有购买社保的,会出现用已购买保险的名字去顶替受伤员工名字,这是存在很大风险的,因为很多地方工伤申报有现场笔录这么一个环节,如果员工申请评残的,更是要本人去指定医院接受评残。而一经被社保部门查出骗保行为,公司就要行政罚款,所以各位千万不要耍小聪明。
受伤员工的病历本一定要保管好,最好我们处理工伤人员拿着,因为有的时候给受伤病人的话,有的被刁蛮的家人或朋友拿走或不小心放回家中给小孩子撕了。等到要工伤理赔要的时候那不出来就麻烦,要医院补病历也是很麻烦的。所以公司一定要保管要受伤员工的原址的病历资料。
二、规定期限内工伤申报
必须在受伤之日起1个月内工伤申报完毕,申报资料各地应该都是大同小异。一定要记住,必须在一个月内申报完毕,否则后果很严重。之前我有一朋友刚到一新公司就接受一起工伤事故处理,他发现这事故都一个多月了,公司也没有去工伤申报,问我怎么办?现在还可不可以去申报?申报肯定是可以,只是社保局只是承认自申报日以后费用,前期大笔医药费是不无法工伤报销的。
三、多与主治医生沟通,了解受伤病人的情况
我们很多人工伤处理人员只是刚住院的时候了解了一下,后期就什么都不管了,心想反正有社保局出钱,管那么多,医院说怎么样就可以了。其实这是不对的,一方面我们多跟主治医生了解情况,可以把病情跟员工沟通,鼓励受伤员工要坚强,也可以体现我们对员工的关心,另一方我们可以了解住院时间的期限,大概这种情况能不能凭上残,能凭几级,这些我们作为处理工伤工作人员都必须考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