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米修2少爷 于 2012-12-27 09:14 编辑
人在江湖飘,哪能不挨刀。
案例中李先生对公司裁员的处理,是工作职责所在;当自身利益受损时,首先应该通过友好的途径,与老板协商有关补偿的事,能够协商成功当然更好,协商不成就当花钱买了个教训,对这个公司和“卸磨杀驴”的老板也没什么好留恋。
HR不同其他岗位员工,从老板的角度看是公司利益的维护者;如果李先生为了当前的一点利益,而奋起状告老板,可能获得是当前的蝇头小利,失去的将是在HR行业的声誉。试想,有哪个老板能够接受与其抗衡的HR?
人在屋檐下,怎能不低头。以当初辞退其他员工的心态,想想今天被BOSS的辞退,或许心中的不平就能化解很多;作为一名HR,以后我们还是希望能够在这个行业混,在这个行业建立自身的声誉,摧毁一样东西很容易,但建立却很难。引用本周打卡时2少提到的一句话:不舍不得,大舍大得。
如果同老板协商不成,不去状告老板,这并不是懦弱和对自身权益无视的行为,而是一种大男子汉,干大事业的心态。越王勾践卧薪尝胆十年,时不时地尝尝苦胆的味道,告诫自己不能忘记过去的耻辱,同时训练精兵,最终励精图治,成功复国。而作为一名HR,是否也可借鉴越王勾践,以此为前车之鉴,树立起在HR行业的声誉,同时不断巩固自身的从业能力水平,干出属于自己的一番事业呢。
无论何事都要三思而后行,综合分析各方面的长远利弊,有取有舍,才能高瞻远瞩。
43楼 紫丁
学习了
42楼 首席人才官的北漂生活
赞同
41楼 丹丘
谢谢
40楼 Linda王
学习
39楼 urnac820
继续学习了
38楼 cat520
谢谢分享,学习中!
37楼 烟雨云烟
引“HR对员工不能太压制,对老板也不能太保护”
36楼 常山人
HR对员工不能太压制,对老板也不能太保护,凡事有个度,过了这个度,就不能算是付责任的HR。
35楼 小妍
谢谢分享
34楼 倩儿
路过
33楼 Cares小姐
学习
32楼 糖糖0718
2少,在你发:“舍不得,大舍大得。”的那天我刚丢了钱包,太应景了
31楼 洛兮
说得真好,学习了
30楼 不诉离伤
学习
29楼 seabirr
不舍不得,大舍大得。最主要是认清自己。提高自己。
28楼 随缘美
支持观点
27楼 chase46243824
学习来了,谢谢分享!
26楼 青春散场
支持,顶起
25楼 fengwumn
学习~
24楼 buzhidao
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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