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lxm750929 于 2012-12-27 09:19 编辑
李先生在一家外贸服装加工厂做HR三年了,今年服装加工行业整体不景气,公司利润越来越少,老板不得不大裁员,通过自己的努力和运作,李先生妥善地处理了几起劳资纠纷,帮公司节约了不少本该赔偿的费用。但就在昨天,老板却说要他走人,给一周时间让其自谋出路,补偿就没有了。裁人反被裁,又没补偿?真让人想不开啊,许多人为此打抱不平,劝他去劳动局告老板。一边是自身权益受损,一边是自身声誉维护,告还是不告?要怎么办?李先生犹豫了……那么,请问:
如果你是李先生,面对如此问题,你会怎么办?
李先生的所面对的的确是个很矛盾的问题!
我们做HR的,有时为了公司的利益,在很多时候是被迫或无奈的处理一些问题,大部分时候,我们在保证生活的状况下,更多的是为声誉。有了声誉我们可以去找到一份好工作!可以得到老板的青睐!面对这种情况,可能很多人还是选择不告!
作为HR很多时候都在博弈,与企业与员工,代表的是老板的利益,可最终老板还是选择让李先离开,给人的感觉就是过河拆桥。不过这种老板不跟也罢。一个真正好企业,钱是要赚的,但更重要的还是要承担一部分的社会责任。
李先生可以先和老板好好谈一谈,把所有话有利的不利的全部说出来,至少告诉老板你可以选择用法律的武器,如双方能谈得好结果,就不会这么做。
最终结果如对李先生不利,我个人认为,就全当是多见识一位不良的老板吧。好好沉静下来,用心去接受下一次挑战。不要因这件事而和自己的内心纠缠不清。
放下一切皆空。
2楼 常山人
如果昧着良心干了对不起员工的事,那么吃点亏是应该的,恶有恶报嘛。
1楼 S_1343726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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