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们公司的求职申请表,上面都是有填表须知:本表内容必须填写完整真实(各项不能漏填),并同意接受公司调查,经查不实,公司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出现这样的情况,一方面针对求职者来说,先不说其能力,该求职者已经是没有诚信,欺骗公司了,虽然学历不代表能力,但是这是最基本的做人原则问题了。一个有能力的人,该坦然面对自己的不足,并努力去完善。另一方面针对公司来说,事先没有做好背景调查就发了OFFER通知书也是个错的流程。应该在面试过程中就参入背景调查,特别是一些特殊岗位,面试要好几次,那么在这些面试次数的间隔中就可以进行背景调查了。有问题的根本连下一轮的面试都不需要通知了,所以面试流程要完善规范。
现在如何解决这样的情况,只能收集他学历造假的证据,然后与其沟通并解除录用,尽量避免因事先发出去的录取通知书而吃官司,就算打官司,也有证据,不会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