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入职手续办理的风险不妨提前,也就是说每个在简历筛选,面试的时候公司或者讲HR就应该防范风险,避免以后不该出现的麻烦,将风险降到最低。具体讲:
1.简历筛选时,查看简历情况是否符合公司发布的招聘信息的要求,对于简历不具有针对性的人员直接PASS,避免以后简历投递人通过面试,却又不来报到的情况。
2.面试时,对于工作经验丰富的简历投递人,不妨直接问中间某一段的工作经历,并请对方说出该工作经历的具体时间,最好是带有突然性的提问,这样很容易鉴别是否工作经验造假。
3.面试后OFFER发出前,一定要做调查,该查就查,绝不手软。
以上实质上避免的是公司用人的人员风险,谈不上法律风险,但是本人认为能避免就避免。
二、入职前,对于面试通过者公司都有统一的OFFER,此OFFER格式不一,内容大致相同,此时一旦出现,领导突发性不用OFFER的收件人,那么面临的就是劳动纠纷,所以,本人建议,将OFFER简洁化,将符合要约形式的OFFER变成要约邀请的OFFER。
三、收到OFFER的应聘者入职,及通常意义的新人入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