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这种已发录用offer但又不要突发情况,HR应尽快及时与负责领导和用人部门进行沟通。可以分为以下另种情形:
1、被录用人还没有与前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及时通知该人说明情况,如:因为突发情况,这个职位暂时不招人了等。或现在公司项目已经调整,职位薪资等需要变化,或者需要外派等等,找一些让该应聘者感到难处的情形,让其自行放弃。
2、被录用人已经与之前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这时就要先与主管负责领导沟通,如果已发录用offer但又不要,属于己方违约,可能存在赔偿风险。如果这个项目只是临时暂停,我们可以将其录用,先行参与其他部门的项目事务。
另外,此人入职后还要经历试用期的考核,还无法准确确定此人技术能力是否符合公司需要,或者能否符合公司的发展及经营等。这样还有至少3个月的缓冲期,如果不是迫不得已的情况下,尽量避免进入劳动仲裁或司法程序。
如果公司执意不要此人,那么应当给予适当的赔偿,如违约金、误工费等。
但是,不论如何,都会为公司声誉上带来负面的影响。在之后的工作中一定要避免这种情形,这就要完善公司的招聘流程,如:从用人部门申请-HR部门报备-公司领导审核批准-HR部门列入下一步/季/年度招聘计划-实施。
44楼 kiki.jiang
谢谢,学习了。
43楼 随风20
学习
42楼 海海海海
学习了!
41楼 mingbow
支持
40楼 衣上酒痕诗里泪
学习
39楼 HR小宋姐
一起学习
38楼 Alice7758258
一起学习
37楼 Alice525
支持
36楼 nanfang
确实考虑的角度不一样。
“违约金”提醒了我,我身边有发生过这类事情,尤其是还进行了入职体检的。费用还是报销了。
Mr.Mark
@nanfang:这种情况我碰见过两次呢,当时真的是好为难,但是幸好一个还没有与前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另一个是放了我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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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楼 圆豆yjf
感谢分享
34楼 YanfenYang
学习
33楼 暮晓林夕
学习了
32楼 旅居师凡瑟
每天来学习
31楼 风轻
学习
30楼 踏月无痕
学习了,支持一下
29楼 幸福的鱼
感谢分享
28楼 崖海
老师辛苦了,谢谢您的分享O(∩_∩)O~!
27楼 清风枚月
学习学习
26楼 沙滩上的风
学习了!
25楼 贵在平常心
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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