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肯定是和当事人沟通协商,晓之以理,一般作为项目经理的人其素质和涵养还是有的,我们可以告知由于突发情况临时取消新项目,非常抱歉,但我们会将他的资料放到VIP人才库中,届时第一时间联系他,如果对方同意,那就OK了,如果不同意,就看第二点。
第二,不同意的情况下,就要做好说服谈判工作,比如说,在没有项目的情况下,硬把一个项目经理安排在岗位上,一没有下属人员,二没有市场,完全是个空职,只会浪费他的才华,还不如帮他推荐到别人公司,也是对他的补偿,因为你不知道自己单位的项目何时启动,还是不要耽误人家的好。如果对方理解,那就OK了,如果不理解,就看第三点。
第三,如果上升到法律层面,确实我方有错在先,那就只能录取进行试用,然后在试用期解除合同。一般求职者也不会这么选择,好聚好散再见还是朋友。
以上纯属个人观点,向其他学员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