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认已发出的offer
letter 的形式
若为要约邀请,即仅为告知应聘者面试合格,邀请其X年X月X日前来公司商谈入职
事宜时,公司此时不负有法律责任,作为人力资源从业人员,需要和应聘者讲明公司目前
的处境,真诚道歉。
若为邀约,即offer里已经明示公司决定录用、入职时间、职位等信息,公司此时负有
缔约过失责任,需要承担的赔偿:1)守约方的主要经济损失:一般为被录用者自原单位离
职后的应得工资收入损失、硬的经济赔偿等; 2)其他损失:一般为劳动合同磋商过程中
发生的邮寄费、交通费、体检费等费用; 3)机会损失:一般为被录用者因此而放弃的其
他就业机会。
二、offer
letter为邀约的处理方法
首先与用人部门沟通,明示公司所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后,确认是否
确实需要取消此邀约。此项目若为临时暂停,再次启动的时间是什么时候。其他项目是否
有人员异动意向, 或是否需要人员储备等。
若已确认此邀约必须撤销,就直接正面的和应聘者沟通,先对对方的能力、从业经历
给予充分的肯定,对其对整个招聘流程的配合进行由衷的感谢,并且承认是自己一方的过
失,给对方带来的不便表示深深的歉意,由于我们考虑的不周全,请其谅解。若有备选职
位为,可向候选人推荐,请其考虑。与对方说明,如果以后有合适的机会,还希望有机会
合作。如果对方依旧要求经济赔偿,尽量将赔偿金控制在半个月工资之内。
三、改善措施
包括招聘流程优化、公司人才储备建设。
在用人部门提人员需求和候选人offer确认之前都需要得到主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及总
经理的审批(签字确认),强化公司的法律意识,并尽量以要约邀请的形式通知员工,尽量
避免此类事项的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