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必须承认,有谈判就存在妥协,谈判就是妥协的结果,否则谈判就不是谈判而是指令,或者说谈判不能成功。
2、必须承认制度是刚性的,但执行所面对的毕竟是人,也是人在执行,所以执行要柔性、弹性、灵活性。
3、要设计好制度的弹性范围,就算是法律在审判时候也存在杀人是判15年以上、无期、死缓、死刑等不同情况,何况我们的公司制度。
4、摆正自己的位置,你是否具备薪资决定权,一般都在老板手里,你只不过是是联络员,所以如果看中,及时汇报,当然如果差距比较离谱,那就算了。
所以,最终还是要强调设计好顶层建筑——制度,同时,我们强调绩效工资与奖金制的引入与执行效果要与个人业绩紧密挂钩,不怕你拿高工资,而怕你不能创造足够的有形与无形的经济价值